「立中,你還有十秒的時間把槍放下。」門外的警察們說道。
他戴著一頂帽子,法式軟帽,挺好看的,是他從一家昂貴的飾品店裡搶來的,要不然他是買不起的,誰叫他手裡正握著那把槍呢。
他戴著那頂帽子不只是為了好看,更是為了遮住他剛被爸爸剃光的頭。
他剛剛已經殺了他。
李立中的父親大概是某種頑固到不能再頑固的那種老派家長,從小到大,只要他頭髮長了,就把他帶去理平頭,哪怕髮禁早就結束幾十年了。每次他頂著那頭平頭去到學校時,總是會被全班所有人嘲笑。這也成了欺負他的人欺負他時的其中一個有趣的切入點。
終於,他大學了。他先是當了一年的兵,然後去上了大學。在大學裡,他努力的留頭髮,留啊留,留啊留。等到他四年後回到家,他頭髮已經長髮及腰。
好看嗎?他不認為。但值得嗎?這是個問題。
那天夜裡,他回到家過夜的那天,他爸爸用剃刀把他頭髮剃光了。
等到一早,他照了鏡子以後,什麼也沒有說,逃了出去,他爸爸也沒有當回事。
而等到他回來以後,他已經殺了一個警察並搶了他的槍。
他把槍指著他父親,而且保持這個動作很久,好像要他清清楚楚的看好,將要殺死他的人是他的兒子一樣。
他知道他的時間不多,他趕緊翻看所有小學、國中、高中群組。他知道他只有十發子彈,剩下九發,其中一發要留給自己,所以絕不能浪費剩下的這八發。
他首先找到了從小霸凌他的那個最大的霸凌者,他如今已經有小孩了。他一發子彈射中他的肚子,但他還沒死透。他知道,而這正只是他想要的。
他把他的小孩一隻手抓起來,然後槍斃了她,因為他無法讓他直接明白「童年被毀滅」是什麼感覺,但他至少能在他面前毀滅他的孩子。
然後他用椅子把他活活砸死。
隨後他繼續帶著那把槍,繼續翻找網路群組。各地的人都報了警。
他在一間酒店裡尋找他另一個霸凌者,那時,警方已經包圍了這裡。
「立中,把槍丟掉!你還有五秒!」警察說。
他知道,他還有整整七發沒有用到。他在軍中的射擊場總是滿靶。
他隔著牆,背對著警方,看著酒店裡其他瑟瑟發抖的人,想著下一步該怎麼做。
他看了一眼前方一個男子,英俊,貌美,有著一頭美麗的捲髮。
「過來。」他說。
「什麼?」那男子問,他裝得格外鎮定,當然,仍不能壓抑住自己的恐懼。
「我沒有時間了。」他把槍指著他,然後開了一槍。
「砰!」
那個男人恰好逃開。
「該死,」立中立刻準備下一發。
「抓住他!」警察撲上來。
「不!」他被所有警察壓制住,但手裡還握著那把槍。他清楚的看見那個男人,頭髮是那麼的美麗,那麼的令人嫉妒。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