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志》外交史:實質大使館─建國第三個邦交國「美國」(今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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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國名: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獨立/共和日期:清高宗乾隆41年(1776)7月4日
◎ 國旗說明:該旗的旗面由13道紅白相間的寬條構成,左上角還有一個包含了50顆白色小五角星的藍色長方形。50顆小星代表了美國的50個州(獨立初期僅13顆星,之後每一個州加入合眾國就加一顆星,至今共50州),而13條間紋則象徵著美國最早建國時的13個殖民地。紅色象徵勇氣,白色象徵真理,藍色則象徵正義。
◎ 國父: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
◎ 入聯日期:民國34年(1945)10月24日(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
◎ 語言:英語(English)
◎ 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District of Columbia)
◎ 面積:9,83萬3,517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位於北美洲中部,西臨太平洋,東濱大西洋,南鄰墨西哥及墨西哥灣,北接加拿大,另有北美洲大陸西北端之阿拉斯加州(隔海西鄰俄羅斯)、中太平洋之夏威夷州(隔海東北鄰內地、東鄰墨西哥)。
◎ 人口:3億3,200萬以上人
◎ 幣制:美元(又稱「美金」,USD)
◎ 匯率:1(USD)比30 (TWD)
◎ 建交日期:民國2年(1913)5月2日
◎ 斷交日期:民國68年(1979)1月1日
◎ 非正式外交日期:民國68年(1979)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