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妳的手指因為過度剝皮而總是粗糙,即使無數次親吻凸起之處,它們下次仍然會被妳用機器磨掉,不給它們生長機會的結果是死皮不斷增生。雖然我並不介意,仍舊牽起、仍舊親吻,但我討厭看到妳因為這樣的「殘缺」而自卑的妳,畢竟妳的光芒才不會被這點瑕疵所遮掩,所以總會試圖阻止妳,然而並從沒成功過就是了。
初交往時,因為距離的緣故,我們都沒有太多安全感,只要有見面的機會,總會將對方做上印記。幸好那時家裡有養狗,身上貼幾個ok蹦將印記掩住時,總能用「被寵物抓傷」作為藉口。記得那時妳第一次聽到我向共同朋友這樣解釋時,「汪」了一聲、壞笑起來。漲紅著臉,看著朋友生無可戀的模樣,我也跟著笑了出來。
我是為什麼喜歡上妳的呢……是因為妳能夠追求我所不敢想的事情吧。任性卻落落大方地活著,這讓我很羨慕,發自心底的羨慕。我擁有全國頂尖的腦袋,卻被迫活在既定的框架之中,又必須用「最終做出選擇的都是我自己,所以我必須為此負責」,總是自我催眠著「只要我喜歡上這個選擇是不是就會比較輕鬆一些呢?」。而妳只走自己喜歡的路,我很羨慕能夠擁有「喜歡的事物」的妳,因而喜歡上了喜歡妳的自己,難怪我總會有種自己並沒有好好正視妳的感覺,因為一開始就是喜歡上我眼中的妳,即使我多次有意識的想要「去喜歡真正的妳」,卻又落入「只要我喜歡上這個選擇是不是就會比較輕鬆一些呢?」的窠臼,真諷刺呀。
明明我才是擅長書寫的那方,我卻不曾好好寄封信給妳,或許我低估了「寫下來的文字」的力量,以為只要透過言語就能說服,這是我傲慢而怠惰的後果,明明只要直接開始寫就好了,卻沒有趁著「希望未來能與你共度」的時機寫下臆想,即使我早已不相信那些美好的幻想,其實我也能夠寫出這樣的文字來說服妳、也說服自己。偶爾我會想,是不是因為我們交往太久了,甜美的幻想早已磨耗殆盡,而許多擱置的問題早該處理,卻不約而同的選擇得過且過,才會是如今的結果,有些感慨,卻也並不意外。
今天做夢夢到妳了,我們一起做著湯圓,妳不斷要我安心嘗試妳最喜歡的酒釀湯圓,但是我實在不能接受,只能勉強不露出異樣,然而這點掩飾根本騙不過妳。看著妳哭笑不得的自己將整碗湯圓吃完,我也哭笑不得。以小見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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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插足百合的男人不如去死》跟《閃亮亮共和國》,趁著靈感逸散前趕緊寫下。太久沒有看小說了,感覺字彙量不夠,能想像的情境也不夠了
可能跟過往蒐集的素材沒能很好的整理有關,想要找時間把資料整理到別的筆記軟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