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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職場鬼故事之前就來個背景說明。
A男為四人中最資深,工作也最多最複雜,可以說是沒了他整個統計室就會爆炸的程度,因家人需要照顧而有申請彈性上下班,每天都7點來4點走,待人和善,我和C男有問題都是他幫助我們的,甚至我剛來時還會很主動提醒像報表要上傳警政署、報送主計處,甚至加班費與交通費什麼的也都是他手把手教出來的,但主任仍然對他非常不滿。
B女為第二資深,應該只比A男晚兩三年入公務體系,都8點半後才到,所以也都5點半後才走。平時不太有反應,只有我直接問她問題時才會回答,雖然偶爾說的話也看得出她認同主任行為太誇張,但似乎也沒特別在意,覺得不知道怎麼做的話直接問主任就可以避免他生氣了,可惜的是只有女職員才行得通,男職員去問只會被罵沒自己主見、要自己想想。
C男比我早半年來,而且從年紀看還是同屆,我剛報到時他人還在主計訓,體弱多病,但病不在身體表面所以主任看不出來,即使有醫生證明也在懷疑,經常要請假去做檢查或回診,也是為了讓身體能有時間休養,申請了彈性上下班,每天都7點來4點走。
我來之前的事…理所當然是不清楚詳細的,但從很多眉角都能窺知一二。
好比說吧,C男剛來沒多久,原本坐我位置的D男就受不了主任而調職,之後C男被迫接下D男的所有工作,他那邊有移交清冊正本可以證明,我這裡也有當時的報表陳核單,可以見到清一色都是他的名字,而且當時可是7月,不只平時的月報,連季報和半年報都蠢蠢欲動的時期,還全部丟給他實在太糟糕了。而且這也造成6月的失蹤人口報表幾乎整張錯誤的窘境,我不知道業務單位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但平時就主張要「當好一位無名英雄,幫大家把關數字正確」的主任,並沒有如他所說把關好數字正確性,這全是因為他壓迫C男,及其自身也未審核的結果,主任自己似乎也並未保存6月的失蹤人口原始資料。
據說8月時我的位置缺招了一位約僱,當時有兩位候選人,一男一女,主任選擇了女的,聽說很糟,實際上有多糟我並不知情,但看得出來本該是給她做的「高齡犯罪統計」,最後主任卻指揮A男一人獨自完成,且成品…我可能沒有主任專業不好評價,但我個人認為很糟,我的直覺啦(此為主任口頭禪之一)。那位女約僱還在臨走前給我留下「惡作劇」,將9月的報表及陳核單檔案名稱全部取相反,有幾張我後來有自行改正過來,但數量龐大導致仍有諸多檔案一樣相反。
我來了之後,主任聽說我當過調查員,就開始用有點套交情的說話方式,經常用「兄弟啊(台語)」來稱呼,甚至曾親口對我說「我很慶幸你來了,你來之前統計室亂成一團」,然而現在似乎想利用試用期或我的壓力來逼走我,甚至親口對我說「如果你覺得在這工作壓力很大,我可以叫處長把你調回主計處」。
警察局有個規定是,下午5點半前必須都要有人留守辦公室,平時都由B女留守,主任很常在B女請假而必須由我留守,趁其他人都不在時跟我說些荒謬的話,例如「我在甲局時,有個工友看統計室很涼就跑去考,最後考上了,我在他正式報到前就交給他工作,然而他一件也沒做,所以我希望你不要讓人以為統計室很涼,讓一堆人都跑來考」、「B女做錯讓主秘打電話來糾正,我很丟臉」、「你不要太相信A男的話,你要學會認清誰值得相信,他這麼資深工作卻做成這樣,你覺得像話嗎?」、「甲局和乙局的某職員,考績都是我爭取為甲的,像A男這樣不斷請假,到時考績差我也救不了」等等。A男在聽見當中多次有貶低他的話後,決定113年10月請留職停薪。(實際上該位考績由主任爭取為甲的甲局職員,考上後實務訓練都還未滿主任便已調至乙局)
進來後碰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偵詢室報表事件」吧,時間應該是11月,主任不斷要求C男去詢問業務單位報表數字不合邏輯的理由,C男也數度致電詢問,主任甚至直接出來用近乎罵人的語氣詢問,只聽見C男、A男兩人都在試圖解釋,不過最後都是主任在鬼打牆,而我當下其實並不清楚他們到底在吵什麼,這時主任剛好將偵詢室報表放置我前方,我便低下頭研究他們爭吵的理由,看了幾分鐘主任突然轉頭問我「兄弟啊,啊你看這麼久是看出什麼沒啊?」,我被突然的詢問嚇到,這時他才拿出另一張報表,表示兩邊數字不合邏輯,而C男最後一次與該單位通話聽得出來兩人都相當不耐煩,要一直為了同一件事打電話和接電話。
我也曾被問過幾次報表相關的複雜問題,但幾次問的基本都沒下文,還算好,但第二次被問到妨害風化報表,詳細問題我記不清了,但當我致電詢問並報告主任後,主任的回應是「你覺得這個理由能夠接受嗎?」,但最近又提到說「要尊重業務單位,搞不好報表有那些現象就真的是那樣」,講的話和做的事完全矛盾。
且主任對報表上的編製日期極其嚴苛,其中兩單位的報表編製期限為10日,但12月10日恰逢星期日,就變得必須在8日星期五前交出,但他們皆表示太趕,因為要彙整各分局的資料,主任強硬表示「他們沒交出來之前你不准下班,看你們要拖多久我就在這等」,最終6點半才得以結束離開,很感謝當時A男也陪伴我到最後。(此兩單位之報表已分別在6月及11月時延後編製期限)
第二件大事是同樣12月的「報表方案修改事件」,其中一張報表被主任要求分割性別,而經承辦的A男詢問,業務單位表示無法,然而主任還是強硬要求,且將自己向業務單位取得的原始資料寄給所有同仁,詢問這分性別是否會很難,甚至命令A男直接去到業務單位本部指導,業務單位直接來電飆罵主任,最後主任也只好無奈放棄,但隔天主任又針對這件事碎唸了一回。
之後12月底我去了公務人員基礎訓練,我的報表全由A男、C男兩人負責,B女作為我的請假代理人並未負責任何一張,陳核單都還留存著,除其中三張在我回歸後完成,其他皆可看到都是他們兩位的名字,A男負責2單位12表,C男負責4單位11表。
曾於C男、B女皆不在時,詢問我與A男關於C男的病情「他說左耳聽力不好是真的嗎?我覺得看起來很正常」據說C男有多次提供診斷證明或相關資料佐證,然而主任卻仍半信半疑,且提起疑問係因C男在透明隔板上貼超大紙條導致上級問他C男的心理狀況,主任似乎從一開始就沒有將C男的診斷證明當一回事。
主任似乎在D男仍在時便已要求其每月要寄送計算犯罪率、破獲率及犯罪人口率之表格,但似乎無人知其用意,且當時要求每月20日左右寄送,移交清冊亦有寫到,不過現在總是於8日左右就開始催,甚至有次因我下班前未交給主任,隔天一早就大發脾氣。有次我在等A男更新完資料庫內的分局人口數資料,主任來詢問後得知原因便要A男「不要什麼事都幫他們做」,並要求我學習如何更新人口數資料,且說「你要是不學,等A男離開這裡去當大官,統計室就要垮了」,還要求寄教學信給已下班的C男順便讓他明早來也學一下。原先只有全般刑案,但後面陸續新增竊盜、詐欺及毒品,並要求將幫忙B女核對「治安會報」數字的任務交給我,我才稍微明白這表格可能是為了方便核對用的。
除了這表格以外,主任也很常要求我對照交通部的「道安資訊查詢網」(現改名「道安總動員」),填類似年刊格式的表,但從未說明其用意,後來聽到大家說才知道可能是主任在準備「交通統計年報」之類的書刊。
1月底回來後立刻接到12月之公文檢核,發現有限期案件未改要檢討改進,此後我便十分注意這點,但2月接到1月檢核結果得知A男代理時亦有相同錯誤,當中有時間差問題,可是主任以為是我連續失誤,便要求我每次分文都要寄信,讓大家檢查是否有搞錯普通或限期。
3月底是每年例行「報表方案修訂」時間,然而某單位在3月初便已知警政署要修改性騷擾報表且立即啟用,我沒有足夠的時間要求廠商修改資料庫系統,最終趕工出來也是錯誤一卡車,且該單位要求這次報表不以月為單位,而是分成3/1~3/7及3/8~3/31兩張,使我感到迷茫,最終本該15日前送達我處之報表,16日才得以送達,主任對此十分生氣,拿出方案查看並強調此為要送警政署之報表,我解釋那是該單位自身負責送署,但主任不願聽進。
4月議會期間,主任要求我幫忙核對工作報告簡報之數字,我在發現家暴案數字與資料庫不符時向主任報告,當時未知某單位修改數字之理由,他曾抱怨了一句「都是些沒有統計素養的人」。
審定數修正完成後,「青少幼年犯罪統計」正式開始編製,我並不是特別聰穎,且偶爾會粗心犯錯,所以主任對我表現十分不滿,「你一定要主計訓學過了才會嗎?就說『統計作業手冊』是我們的『聖經』,時不時就拿出來翻一下好不好?」不過據說主計訓是視參加成員決定課程要以會計或統計為主,我詢問A男、C男皆表示自己主計訓沒學統計。
在我完成表42「臺北市青少年(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統計」第一版時,主任罵道「沒有人這樣做表的啦」並要求改掉,但我是參照表38「臺北市青少年(兒童)失蹤人口統計」所做,這格式也是沿用自去年他指揮A男編製高齡犯罪統計時所做表35「臺北市老年失蹤人口統計」,且7月他指揮我做統計通報時,當中也有中央單位用過類似格式,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行。
報表方案修訂完成後,主任看見我的公文,才第一次得知性騷擾兩表及家暴被害人兩表不必上「預告時間表」,為106年時之決定,某單位理由是「擔心被害者看見後交叉比對會聯想到自己」,此時主任不滿的直呼了時任主任名諱,並說「這本來就應該要由我們自己向主計處提出改成秘密類報表」。去年高齡犯罪統計表37「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老人統計」、表38「臺北市處理老人性騷擾事件統計」及今年青少幼年犯罪統計表36「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少年(兒童)統計」、表37「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青年統計」皆使用到相關數據,本不會公開之資訊被主任攤在陽光下。(9月性騷擾報表又再次改版,已不會有被害者人數之數據)
6月進行青少幼年犯罪統計最終定稿,主任將刊名以外所有「青少幼年」字眼以「幼年無合適定義」為由,全數改為「青少兒童」,且將提要說明內所有段落中使用的標點,如分號等皆改為逗號。最終此書刊新增9表、修改21表,今年由B女負責的「警政統計年報」則新增5表,其中兩張「取締攤販」主任還以「該相關報表是由OO(我)承辦」為由交給我設計,當然設計中途也多次被刁難。
同月,A男的「警政統計通報」亦在編撰中,我數次看見主任將其退稿,並當著所有人的面大罵,甚至因安排我7月寫通報,在我上完廁所剛回室裡時,衝著我說了句「你最好不要太晚交出來,不然到時候我大改,你日子會很難過」。
另外,A男收到警政署來文詢問是否報名課程,名額整個警察局僅兩位,原先因課程太專業,我們默認大部分人都不願去,就排定我及C男,但主任生氣地堅持要詢問整個警局,並堅信沒有人會報名,最後其他室有人報名了,主任再次對A男發脾氣。
以及,5月的「公文發文效率」,我們室排倒數前三,即使A男解釋是主計處的文須「以案管制」導致,秘書室也說拖到效率沒轍,主任卻表示「我不這麼認為」。
在6、7月時才第一次聽見主任說自己的資料庫帳號有問題無法登入,一直以來大家都不知道理由,只知道他來之後過一個月帳號就沒再登入過,明明總是說「有問題要講啊」結果自己有問題都不說,讓大家猜一年。也難怪他總是要求大家幫忙印報表,而且一次就是一年12個月份,甚至還有過一次印兩種或兩年份,如果一張一張印導致太慢,他還會在旁邊酸「你是這樣印的哦?」。直到現在,主任都沒有要處理帳號無法登入問題的樣子。
7月寫通報正是我的精彩時刻,主任先是要求我不要像A男上個月一樣「自信滿滿的很晚才給他」,但實際上6月第二週時A男便已交出。6月底那週就要求我6/28前交出第一版,看完不甚滿意,要求整篇重寫,7/3給他,而當天給了他,又不滿意,還說了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7/4開始就直接指揮我製表做圖,沒有跟內政部的通報一模一樣就開罵,最終我無法忍受,身體開始不舒服,下班時間一到直接離開,7/5主任早上一來,連主任室門都未打開,直接開罵「下班離開是你的權利,但沒做好事就走你覺得合理嗎?如果你要這樣,以後就自己送去給主秘陳核,看他要不要讓你過」。
7/5當天主任罵完後,他便請假出去看醫生,期間我數度詢問其他人給我建議,除A男在忙無反應,C男、B女皆無奈表示「給了建議也沒用,因為主任最後還是會改」,B女另外表示不然就照內政部格式做的一模一樣,但最終7/9還是被主任評價為「給你那麼久時間還做成這樣」、「你都沒有用word和excel功能來調整格式,我會作為評估你工作能力的指標」,並要求A男監督我的工作,A男表示自己事情太多了,但主任亦不願讓步,最終在快要一觸即發時,B女才開口說她來負責,而實際上B女本來就是負責本室人事業務,所以也擔當新人的輔導員,沒有理由不是她來監督。
7/5當天早上,C男提醒我關於高考假單的事,兩人一起見到假單被退回,但並未見到退件理由,於是又再次送出,中午主任回來,在我午餐吃到一半時便生氣的叫我進去好好看清楚他是不是有寫理由,連續幾天的壓迫而且還不讓我吃完午餐使我崩潰,最終我模仿他平時對A男生氣拍桌之行為,其後我明白自己做錯便邊說著「不然我辭職」邊哭著跑出去,主任回應「我沒意見」,我躲在樓梯間等A男、C男買完午餐回來。下午A男、B女都有送文件進去,對A男做不好的地方感到很不滿,對B女做不好的地方甚至還會哈哈笑鼓勵她。
且因7/4下班我直接回家,7/9下午所有人皆被要求寫「工作紀錄」,我照著B女提議的方式寫,B女沒事,我7/10下午仍被主任狠狠訓了一頓「給你範本還做成這樣」。其後C男為「撰寫工作紀錄之理由」與主任發生衝突,直接在室裡爆哭。我們向主秘反應,主任「奉主秘口諭」才撤銷工作紀錄的決定。
由於我有報名外事科的英語翻譯班,所以7至8月每週二下午我都會去上課,某日下課回來,主任出來質問我是否知道有兩件公文,並要求我立刻傳送給承辦的C男,讓他早上來就能處理,但隔天詢問C男才知道,若情況不複雜則該兩篇文5分鐘便可結束,情況複雜則還要等早上9點業務單位承辦人上班才能處理,結論是即使我早上才分文給C男,情況不複雜也不會比較慢,情況複雜也不可能立刻處理,不知主任在急什麼。
7/15~7/19一週間,主任在A男、C男兩人離開前都未曾出來說話,他們下班才會主動走出主任室要求我修改通報。B女在撰寫專題分析時,百分比折線圖與我犯了相同錯誤,軸未從0開始,但B女被好聲好氣的要求修改,我7/4當時卻被罵。A男月初有送「性別分析」給主任審,但主任過了半個月卻只講一句「我還沒看」就打發掉。
我與A男7/22首次去了市府12樓員工協談室,我第一次看見A男如此生氣大吼的模樣,輔導員建議我們先保住自己的身心健康,其後我又數次獨自前往協談室及轉介1樓精神科,8/7協談完的隔天,即8/8,主任向我表示,若事情做不好不許我請假去協談室,以及質疑我請假三小時太長,還放話到時看人事室怎麼說,但實際上行前人事室說「不要請四小時或以上就好」,後面詢問也是得到「覺得兩小時趕不及你就請三小時沒關係」。
8/2主任於LINE群組傳送一張丙局某職位與我相同的職員之主計月刊分析照片,並提及若專委指名我去寫就自己看著辦,以及高齡犯罪統計若太晚交則自行交由局長陳核。
主任突然地決定8月通報改由自己寫,並讓B女陳核,而本該寫的C男則改為原先排定B女的11月,變相使B女今年只須寫2月一篇。
8/15時被告知前一天即8/14沒刷上班卡,問人事室得知解決方法是請假一小時再補登記,於是我照做了,但其後想起加班單上有主任的決行時間並拿來當證據,可是假單已到主任處無法撤回,只好告知他退回,結果他直接決行了我的假單,連人事都沒經過,也無視我的告知,使得我只好進行銷假手續。
因10/2後A男留職停薪,主任便把10及11月的統計通報攬下來做。10/9下午主任要求我下班前核對他的統計通報數字,但因報表期限趕不及,以及還有統計方案修訂等,我無暇顧及主任的要求,且統計通報還有兩星期才要上架,故打算等之後再來處理,結果我請假的10/11下午主任直接來信指責「以致校對業務停擺空轉一天!」。
10月申請加班費時,主任在得知剩餘預算後,問我是否夠接下來四個月用,並表示「C男都補休確實沒錯吧?不要到時候他突然想申請加班費,結果不夠又說要告我什麼的」。
10月中C男的父親來訪,主任向C父表示「他對我可能有誤會」、「我以前也被主管搞過,所以我能感同身受,不會做一樣的事」。
10月底終於能面試約僱來補A男的位置,最後為2女1男,但在面試前其中一位女性表示自己已上其他單位,最終面試僅2人。面試結束後,主任寄信告知了所有人114年的工作分配,B女依舊只有2篇通報,C男較今年少了一篇,最終約僱一年須寫5篇,且還有一本統計年報書刊須編製,我與A男C男皆感到誇張。最終面試結果出來才明白理由,因為評委皆選男性為正取,不過該位男性在B女通知後說也上了其他單位,於是備取的女性上位,並約定12月初報到。
近期直至今日,主任都只在下午4點後才從主任室出來,不然就是寫信。例如前述10及11月主任決定自己寫通報,但都在下午4點半才要求我對數字,若沒在當日下班前告知,他便會寫信來責備。最近因警政署刑案系統改版,導致刑案統計數字月底才出來,我必須修報表方案將編製日期延後,此也影響到114年之預告時間表,然而主任也不管這些,照樣催我快點發文給主計處,還說B女去年在11月初就發文。另外C男將統計視覺化圖像交給主任後,主任寫信要求我及B女審視,但根據C男所述,皆照主任去年交代的去做。
A男為四人中最資深,工作也最多最複雜,可以說是沒了他整個統計室就會爆炸的程度,因家人需要照顧而有申請彈性上下班,每天都7點來4點走,待人和善,我和C男有問題都是他幫助我們的,甚至我剛來時還會很主動提醒像報表要上傳警政署、報送主計處,甚至加班費與交通費什麼的也都是他手把手教出來的,但主任仍然對他非常不滿。
B女為第二資深,應該只比A男晚兩三年入公務體系,都8點半後才到,所以也都5點半後才走。平時不太有反應,只有我直接問她問題時才會回答,雖然偶爾說的話也看得出她認同主任行為太誇張,但似乎也沒特別在意,覺得不知道怎麼做的話直接問主任就可以避免他生氣了,可惜的是只有女職員才行得通,男職員去問只會被罵沒自己主見、要自己想想。
C男比我早半年來,而且從年紀看還是同屆,我剛報到時他人還在主計訓,體弱多病,但病不在身體表面所以主任看不出來,即使有醫生證明也在懷疑,經常要請假去做檢查或回診,也是為了讓身體能有時間休養,申請了彈性上下班,每天都7點來4點走。
我來之前的事…理所當然是不清楚詳細的,但從很多眉角都能窺知一二。
好比說吧,C男剛來沒多久,原本坐我位置的D男就受不了主任而調職,之後C男被迫接下D男的所有工作,他那邊有移交清冊正本可以證明,我這裡也有當時的報表陳核單,可以見到清一色都是他的名字,而且當時可是7月,不只平時的月報,連季報和半年報都蠢蠢欲動的時期,還全部丟給他實在太糟糕了。而且這也造成6月的失蹤人口報表幾乎整張錯誤的窘境,我不知道業務單位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但平時就主張要「當好一位無名英雄,幫大家把關數字正確」的主任,並沒有如他所說把關好數字正確性,這全是因為他壓迫C男,及其自身也未審核的結果,主任自己似乎也並未保存6月的失蹤人口原始資料。
據說8月時我的位置缺招了一位約僱,當時有兩位候選人,一男一女,主任選擇了女的,聽說很糟,實際上有多糟我並不知情,但看得出來本該是給她做的「高齡犯罪統計」,最後主任卻指揮A男一人獨自完成,且成品…我可能沒有主任專業不好評價,但我個人認為很糟,我的直覺啦(此為主任口頭禪之一)。那位女約僱還在臨走前給我留下「惡作劇」,將9月的報表及陳核單檔案名稱全部取相反,有幾張我後來有自行改正過來,但數量龐大導致仍有諸多檔案一樣相反。
我來了之後,主任聽說我當過調查員,就開始用有點套交情的說話方式,經常用「兄弟啊(台語)」來稱呼,甚至曾親口對我說「我很慶幸你來了,你來之前統計室亂成一團」,然而現在似乎想利用試用期或我的壓力來逼走我,甚至親口對我說「如果你覺得在這工作壓力很大,我可以叫處長把你調回主計處」。
警察局有個規定是,下午5點半前必須都要有人留守辦公室,平時都由B女留守,主任很常在B女請假而必須由我留守,趁其他人都不在時跟我說些荒謬的話,例如「我在甲局時,有個工友看統計室很涼就跑去考,最後考上了,我在他正式報到前就交給他工作,然而他一件也沒做,所以我希望你不要讓人以為統計室很涼,讓一堆人都跑來考」、「B女做錯讓主秘打電話來糾正,我很丟臉」、「你不要太相信A男的話,你要學會認清誰值得相信,他這麼資深工作卻做成這樣,你覺得像話嗎?」、「甲局和乙局的某職員,考績都是我爭取為甲的,像A男這樣不斷請假,到時考績差我也救不了」等等。A男在聽見當中多次有貶低他的話後,決定113年10月請留職停薪。(實際上該位考績由主任爭取為甲的甲局職員,考上後實務訓練都還未滿主任便已調至乙局)
進來後碰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偵詢室報表事件」吧,時間應該是11月,主任不斷要求C男去詢問業務單位報表數字不合邏輯的理由,C男也數度致電詢問,主任甚至直接出來用近乎罵人的語氣詢問,只聽見C男、A男兩人都在試圖解釋,不過最後都是主任在鬼打牆,而我當下其實並不清楚他們到底在吵什麼,這時主任剛好將偵詢室報表放置我前方,我便低下頭研究他們爭吵的理由,看了幾分鐘主任突然轉頭問我「兄弟啊,啊你看這麼久是看出什麼沒啊?」,我被突然的詢問嚇到,這時他才拿出另一張報表,表示兩邊數字不合邏輯,而C男最後一次與該單位通話聽得出來兩人都相當不耐煩,要一直為了同一件事打電話和接電話。
我也曾被問過幾次報表相關的複雜問題,但幾次問的基本都沒下文,還算好,但第二次被問到妨害風化報表,詳細問題我記不清了,但當我致電詢問並報告主任後,主任的回應是「你覺得這個理由能夠接受嗎?」,但最近又提到說「要尊重業務單位,搞不好報表有那些現象就真的是那樣」,講的話和做的事完全矛盾。
且主任對報表上的編製日期極其嚴苛,其中兩單位的報表編製期限為10日,但12月10日恰逢星期日,就變得必須在8日星期五前交出,但他們皆表示太趕,因為要彙整各分局的資料,主任強硬表示「他們沒交出來之前你不准下班,看你們要拖多久我就在這等」,最終6點半才得以結束離開,很感謝當時A男也陪伴我到最後。(此兩單位之報表已分別在6月及11月時延後編製期限)
第二件大事是同樣12月的「報表方案修改事件」,其中一張報表被主任要求分割性別,而經承辦的A男詢問,業務單位表示無法,然而主任還是強硬要求,且將自己向業務單位取得的原始資料寄給所有同仁,詢問這分性別是否會很難,甚至命令A男直接去到業務單位本部指導,業務單位直接來電飆罵主任,最後主任也只好無奈放棄,但隔天主任又針對這件事碎唸了一回。
之後12月底我去了公務人員基礎訓練,我的報表全由A男、C男兩人負責,B女作為我的請假代理人並未負責任何一張,陳核單都還留存著,除其中三張在我回歸後完成,其他皆可看到都是他們兩位的名字,A男負責2單位12表,C男負責4單位11表。
曾於C男、B女皆不在時,詢問我與A男關於C男的病情「他說左耳聽力不好是真的嗎?我覺得看起來很正常」據說C男有多次提供診斷證明或相關資料佐證,然而主任卻仍半信半疑,且提起疑問係因C男在透明隔板上貼超大紙條導致上級問他C男的心理狀況,主任似乎從一開始就沒有將C男的診斷證明當一回事。
主任似乎在D男仍在時便已要求其每月要寄送計算犯罪率、破獲率及犯罪人口率之表格,但似乎無人知其用意,且當時要求每月20日左右寄送,移交清冊亦有寫到,不過現在總是於8日左右就開始催,甚至有次因我下班前未交給主任,隔天一早就大發脾氣。有次我在等A男更新完資料庫內的分局人口數資料,主任來詢問後得知原因便要A男「不要什麼事都幫他們做」,並要求我學習如何更新人口數資料,且說「你要是不學,等A男離開這裡去當大官,統計室就要垮了」,還要求寄教學信給已下班的C男順便讓他明早來也學一下。原先只有全般刑案,但後面陸續新增竊盜、詐欺及毒品,並要求將幫忙B女核對「治安會報」數字的任務交給我,我才稍微明白這表格可能是為了方便核對用的。
除了這表格以外,主任也很常要求我對照交通部的「道安資訊查詢網」(現改名「道安總動員」),填類似年刊格式的表,但從未說明其用意,後來聽到大家說才知道可能是主任在準備「交通統計年報」之類的書刊。
1月底回來後立刻接到12月之公文檢核,發現有限期案件未改要檢討改進,此後我便十分注意這點,但2月接到1月檢核結果得知A男代理時亦有相同錯誤,當中有時間差問題,可是主任以為是我連續失誤,便要求我每次分文都要寄信,讓大家檢查是否有搞錯普通或限期。
3月底是每年例行「報表方案修訂」時間,然而某單位在3月初便已知警政署要修改性騷擾報表且立即啟用,我沒有足夠的時間要求廠商修改資料庫系統,最終趕工出來也是錯誤一卡車,且該單位要求這次報表不以月為單位,而是分成3/1~3/7及3/8~3/31兩張,使我感到迷茫,最終本該15日前送達我處之報表,16日才得以送達,主任對此十分生氣,拿出方案查看並強調此為要送警政署之報表,我解釋那是該單位自身負責送署,但主任不願聽進。
4月議會期間,主任要求我幫忙核對工作報告簡報之數字,我在發現家暴案數字與資料庫不符時向主任報告,當時未知某單位修改數字之理由,他曾抱怨了一句「都是些沒有統計素養的人」。
審定數修正完成後,「青少幼年犯罪統計」正式開始編製,我並不是特別聰穎,且偶爾會粗心犯錯,所以主任對我表現十分不滿,「你一定要主計訓學過了才會嗎?就說『統計作業手冊』是我們的『聖經』,時不時就拿出來翻一下好不好?」不過據說主計訓是視參加成員決定課程要以會計或統計為主,我詢問A男、C男皆表示自己主計訓沒學統計。
在我完成表42「臺北市青少年(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統計」第一版時,主任罵道「沒有人這樣做表的啦」並要求改掉,但我是參照表38「臺北市青少年(兒童)失蹤人口統計」所做,這格式也是沿用自去年他指揮A男編製高齡犯罪統計時所做表35「臺北市老年失蹤人口統計」,且7月他指揮我做統計通報時,當中也有中央單位用過類似格式,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行。
報表方案修訂完成後,主任看見我的公文,才第一次得知性騷擾兩表及家暴被害人兩表不必上「預告時間表」,為106年時之決定,某單位理由是「擔心被害者看見後交叉比對會聯想到自己」,此時主任不滿的直呼了時任主任名諱,並說「這本來就應該要由我們自己向主計處提出改成秘密類報表」。去年高齡犯罪統計表37「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老人統計」、表38「臺北市處理老人性騷擾事件統計」及今年青少幼年犯罪統計表36「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少年(兒童)統計」、表37「臺北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之被害青年統計」皆使用到相關數據,本不會公開之資訊被主任攤在陽光下。(9月性騷擾報表又再次改版,已不會有被害者人數之數據)
6月進行青少幼年犯罪統計最終定稿,主任將刊名以外所有「青少幼年」字眼以「幼年無合適定義」為由,全數改為「青少兒童」,且將提要說明內所有段落中使用的標點,如分號等皆改為逗號。最終此書刊新增9表、修改21表,今年由B女負責的「警政統計年報」則新增5表,其中兩張「取締攤販」主任還以「該相關報表是由OO(我)承辦」為由交給我設計,當然設計中途也多次被刁難。
同月,A男的「警政統計通報」亦在編撰中,我數次看見主任將其退稿,並當著所有人的面大罵,甚至因安排我7月寫通報,在我上完廁所剛回室裡時,衝著我說了句「你最好不要太晚交出來,不然到時候我大改,你日子會很難過」。
另外,A男收到警政署來文詢問是否報名課程,名額整個警察局僅兩位,原先因課程太專業,我們默認大部分人都不願去,就排定我及C男,但主任生氣地堅持要詢問整個警局,並堅信沒有人會報名,最後其他室有人報名了,主任再次對A男發脾氣。
以及,5月的「公文發文效率」,我們室排倒數前三,即使A男解釋是主計處的文須「以案管制」導致,秘書室也說拖到效率沒轍,主任卻表示「我不這麼認為」。
在6、7月時才第一次聽見主任說自己的資料庫帳號有問題無法登入,一直以來大家都不知道理由,只知道他來之後過一個月帳號就沒再登入過,明明總是說「有問題要講啊」結果自己有問題都不說,讓大家猜一年。也難怪他總是要求大家幫忙印報表,而且一次就是一年12個月份,甚至還有過一次印兩種或兩年份,如果一張一張印導致太慢,他還會在旁邊酸「你是這樣印的哦?」。直到現在,主任都沒有要處理帳號無法登入問題的樣子。
7月寫通報正是我的精彩時刻,主任先是要求我不要像A男上個月一樣「自信滿滿的很晚才給他」,但實際上6月第二週時A男便已交出。6月底那週就要求我6/28前交出第一版,看完不甚滿意,要求整篇重寫,7/3給他,而當天給了他,又不滿意,還說了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7/4開始就直接指揮我製表做圖,沒有跟內政部的通報一模一樣就開罵,最終我無法忍受,身體開始不舒服,下班時間一到直接離開,7/5主任早上一來,連主任室門都未打開,直接開罵「下班離開是你的權利,但沒做好事就走你覺得合理嗎?如果你要這樣,以後就自己送去給主秘陳核,看他要不要讓你過」。
7/5當天主任罵完後,他便請假出去看醫生,期間我數度詢問其他人給我建議,除A男在忙無反應,C男、B女皆無奈表示「給了建議也沒用,因為主任最後還是會改」,B女另外表示不然就照內政部格式做的一模一樣,但最終7/9還是被主任評價為「給你那麼久時間還做成這樣」、「你都沒有用word和excel功能來調整格式,我會作為評估你工作能力的指標」,並要求A男監督我的工作,A男表示自己事情太多了,但主任亦不願讓步,最終在快要一觸即發時,B女才開口說她來負責,而實際上B女本來就是負責本室人事業務,所以也擔當新人的輔導員,沒有理由不是她來監督。
7/5當天早上,C男提醒我關於高考假單的事,兩人一起見到假單被退回,但並未見到退件理由,於是又再次送出,中午主任回來,在我午餐吃到一半時便生氣的叫我進去好好看清楚他是不是有寫理由,連續幾天的壓迫而且還不讓我吃完午餐使我崩潰,最終我模仿他平時對A男生氣拍桌之行為,其後我明白自己做錯便邊說著「不然我辭職」邊哭著跑出去,主任回應「我沒意見」,我躲在樓梯間等A男、C男買完午餐回來。下午A男、B女都有送文件進去,對A男做不好的地方感到很不滿,對B女做不好的地方甚至還會哈哈笑鼓勵她。
且因7/4下班我直接回家,7/9下午所有人皆被要求寫「工作紀錄」,我照著B女提議的方式寫,B女沒事,我7/10下午仍被主任狠狠訓了一頓「給你範本還做成這樣」。其後C男為「撰寫工作紀錄之理由」與主任發生衝突,直接在室裡爆哭。我們向主秘反應,主任「奉主秘口諭」才撤銷工作紀錄的決定。
由於我有報名外事科的英語翻譯班,所以7至8月每週二下午我都會去上課,某日下課回來,主任出來質問我是否知道有兩件公文,並要求我立刻傳送給承辦的C男,讓他早上來就能處理,但隔天詢問C男才知道,若情況不複雜則該兩篇文5分鐘便可結束,情況複雜則還要等早上9點業務單位承辦人上班才能處理,結論是即使我早上才分文給C男,情況不複雜也不會比較慢,情況複雜也不可能立刻處理,不知主任在急什麼。
7/15~7/19一週間,主任在A男、C男兩人離開前都未曾出來說話,他們下班才會主動走出主任室要求我修改通報。B女在撰寫專題分析時,百分比折線圖與我犯了相同錯誤,軸未從0開始,但B女被好聲好氣的要求修改,我7/4當時卻被罵。A男月初有送「性別分析」給主任審,但主任過了半個月卻只講一句「我還沒看」就打發掉。
我與A男7/22首次去了市府12樓員工協談室,我第一次看見A男如此生氣大吼的模樣,輔導員建議我們先保住自己的身心健康,其後我又數次獨自前往協談室及轉介1樓精神科,8/7協談完的隔天,即8/8,主任向我表示,若事情做不好不許我請假去協談室,以及質疑我請假三小時太長,還放話到時看人事室怎麼說,但實際上行前人事室說「不要請四小時或以上就好」,後面詢問也是得到「覺得兩小時趕不及你就請三小時沒關係」。
8/2主任於LINE群組傳送一張丙局某職位與我相同的職員之主計月刊分析照片,並提及若專委指名我去寫就自己看著辦,以及高齡犯罪統計若太晚交則自行交由局長陳核。
主任突然地決定8月通報改由自己寫,並讓B女陳核,而本該寫的C男則改為原先排定B女的11月,變相使B女今年只須寫2月一篇。
8/15時被告知前一天即8/14沒刷上班卡,問人事室得知解決方法是請假一小時再補登記,於是我照做了,但其後想起加班單上有主任的決行時間並拿來當證據,可是假單已到主任處無法撤回,只好告知他退回,結果他直接決行了我的假單,連人事都沒經過,也無視我的告知,使得我只好進行銷假手續。
因10/2後A男留職停薪,主任便把10及11月的統計通報攬下來做。10/9下午主任要求我下班前核對他的統計通報數字,但因報表期限趕不及,以及還有統計方案修訂等,我無暇顧及主任的要求,且統計通報還有兩星期才要上架,故打算等之後再來處理,結果我請假的10/11下午主任直接來信指責「以致校對業務停擺空轉一天!」。
10月申請加班費時,主任在得知剩餘預算後,問我是否夠接下來四個月用,並表示「C男都補休確實沒錯吧?不要到時候他突然想申請加班費,結果不夠又說要告我什麼的」。
10月中C男的父親來訪,主任向C父表示「他對我可能有誤會」、「我以前也被主管搞過,所以我能感同身受,不會做一樣的事」。
10月底終於能面試約僱來補A男的位置,最後為2女1男,但在面試前其中一位女性表示自己已上其他單位,最終面試僅2人。面試結束後,主任寄信告知了所有人114年的工作分配,B女依舊只有2篇通報,C男較今年少了一篇,最終約僱一年須寫5篇,且還有一本統計年報書刊須編製,我與A男C男皆感到誇張。最終面試結果出來才明白理由,因為評委皆選男性為正取,不過該位男性在B女通知後說也上了其他單位,於是備取的女性上位,並約定12月初報到。
近期直至今日,主任都只在下午4點後才從主任室出來,不然就是寫信。例如前述10及11月主任決定自己寫通報,但都在下午4點半才要求我對數字,若沒在當日下班前告知,他便會寫信來責備。最近因警政署刑案系統改版,導致刑案統計數字月底才出來,我必須修報表方案將編製日期延後,此也影響到114年之預告時間表,然而主任也不管這些,照樣催我快點發文給主計處,還說B女去年在11月初就發文。另外C男將統計視覺化圖像交給主任後,主任寫信要求我及B女審視,但根據C男所述,皆照主任去年交代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