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只是對預售屋的知識小補給,在實戰中發揮不出什麼巨大效果。
所以這些資訊聽聽就好~如果有需更正或提點,都可以留言說明補充喔!
內容大綱有:合約注意、交屋注意、看屋注意、裝潢注意、建築結構、業界術語/俚語
(一)合約注意
1.看合約不需要付費
合約可以免費帶回去審閱(2015內政部規定,這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2.若有標明寫著「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的相關用語
違法。
3.平方公尺必須換算為「坪」
預售屋買的東西必須確定是「主建物」、「附屬建物」、「室內」或是「陽台」等,確定有估計"約"多少坪;若算平方公尺,必須請他們換算坪數;另雨遮沒有計價。
- 誤差找補多退少補:預售屋誤差坪數合理範圍為3%,則若多出坪數消費者最多找補2%。
- 以上行為,若建商強迫要求付款,消費者可提出解約的疑義;則少的坪數建商應找補(現金)
4.建材配備等級
「同等級」是一個模糊概念,消費者有權可以要求對方標示清楚。
5.合約是否能改動
若建商說這是「制式合約」無法改動,消費者可以提出質疑(消費者保護法43跟44調都有規範),那是不合法。
6.新版契約
新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5月公開,並從11月1日生效。
- 附屬建物面積登記
- 107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者,附屬建物面積僅限「陽台」可登記權狀計價、其他雨遮、屋簷等一律不能算入權狀及計價。
- 增訂接通「自來水」、「電力」與「天然瓦斯」費用之負擔方式水電、瓦斯是屋子必要的裝置,但過去內外管線接通費用該由誰來負擔,經常有爭議,消保處認為,水電是民生必需品,因此修正規定該由建商負擔。至於天然瓦斯部分,每個家庭有不同需求,因此修正內管安裝費用由建商出,外管可看雙方如何協商去分擔費用。
- 水電:內外管皆由建商負擔。
- 瓦斯:內管建商負擔;外管雙方協商,若未議定則由建商負擔。
- 增訂結構保固項目
- 在修法前,原先保固項目為:樑柱、樓梯、擋土牆等
- 新法增列基礎、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等為預售屋結構保固項目,並由建商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如:門窗、粉刷、地磚等)負責保固一年,建商要在交屋時提供[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給買方作為憑證。
- 增訂禁止爐碴再利用於預售屋的規定
現在海砂屋已被嚴格禁止,但[爐渣]這個黑心建材大眾可不能不知。建商若採用爐碴當成建材,造成消費者剛買的新屋,牆壁可能大面積剝落;爐碴本身是工業廢棄物,也可能會有不好的物質,對消費者造成居住安全、身體傷害,這次增訂,若消費者發現建商在建材中使用爐碴,可以向銀行終止撥付貸款給建商。
7.預售屋會有的簡易流程
訂金、簽約金、預收款、開公款、工程期款。
8.潛銷期(偷跑)
建照未取得+房屋不確定怎樣+房價不知會帳或跌+你不能要求建商任何事,屬於不應該發生的事。
9.斡旋
斡旋完就必須回家休息,不要立即簽約,請保持冷靜。
10.其他參考
(0)生活準備金至少4~6個月。
(1)低自備=只有利息低,且可能因簽假合約會被關3年。
(2)永慶不動產說明書可作為標準,其他都很糟。
(3)不動產說明或現況說明書可能有誤,只能當參考。
(4)凶宅:現在住宅法有規定若是凶宅可以不避揭露。
(5)主建物面積超過3%,買方可以解除契約。
(6)交屋款為總價的5%。(5%以下建商就會比較怠惰,沒有壓力)
(7)買預售屋需要留著三好:廣告傳單是合約的一部分,除樣品屋,格局圖也要收好,契約書收好、合約看好,不是所有瑕疵都可以解除契約,除非超過3%範圍才可解除契約。
(8)先提違約是不利的行為,會連本帶賠償金給建商。
(9)稅費:好幾萬、代書費:2-3萬、管理費或基金:半年份或更多。
(10)拿到「權狀點交完」才會開始付房貸。
(11)權狀+水電費=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造假。
(12)出問題:拍照>找市政府>公平委員會。
(13)補救問題:提出是否可修復>若主要建材不可修復就可提出解約。
(二)交屋注意
1.減少交屋金額
預售屋完工後,建商會通知驗屋,定型化契約規定交尾款為房地總價5%,如果購買500萬元房子,可請貸款銀行保留25萬元尾款,驗屋無誤後再撥款。
2.公設比高低判斷
公設比在30是一個標準,29~20都算低公設,35以上屬於高公設。
*(公設=服務多寡的基本範圍)
(三)看屋注意項目
0.必要公設<逃生梯、消防設備、防空避難室>;非必要設備<游泳池、宴會廳、健身房>
1.地上權的住宅公設比高,但沒有公共設施可以使用。
2.管理費高,卻沒有完善的社區物業管理。
3.沒有天然瓦斯而是使用電爐。
4.臥室沒有對外窗。
5.開窗緊鄰鄰居。
6.有嫌惡設施(高壓電塔、加油站、宮廟、墳墓、基地台、殯儀館、高架橋、醫院、捷運軌道、棒球場、KTV、宴會廳等等)。
7.地震危樓、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屋及地下室等。
8.住家門打開正對電梯或樓梯。
9.房屋位於車道正上方。
10.路沖。
11.光線不充足。
12.空氣不流通。
13.強制購買兩個車位等。
14.噪音部分(小孩聲、飛機聲、高鐵聲等)。
15.戶數管理費(100戶以下管理費負擔較重,150-200戶則較佳)。
16.樓層(高樓層可能會較熱較冷問題,以及視野被其他棟建築擋到)。
17.合理的車位坪數為8-12坪(若車位坪數過小有可能是部分公設空間挪到其他不必要的地方上)。
18.交通、商圈、教育資源。
19.有國家級的重大災害就要去看房(房價可能是最低點)。
20.首重成屋注意座向(朝東北向過於潮濕、正東西向沒有什麼不好,但西向有西曬問題及加速老化、坐北朝南是最佳)。
21.樓層(11樓以上不挑,因為會犧牲空間製作消防設備、裝潢成本高)。
22.水管道(90度轉管是否有觸擊樓地板)。
23.雨遮(不超過一坪,且雨遮包含在室內面積中)。
24.抗震等級(台灣是地震板塊,抗震等級基本為5級)。
25.保固部分(目前最劣等的保固:內政部規定的防水保固1年)。
26.長桌、沙發需的搬運需要看電梯及樓梯還有門是否能順利運送到家。
27.蚊子、老鼠、蟑螂是否喜歡的地方(例如:餐廳是否多)。
28.設備環境的潮濕度與天氣溫差是否有互補。
29.空氣污然等級。
30.廚房總長度不得超過280公分。
31.區域地理位置>周遭區域的聯繫度(連接台北的橋、交通生活機能)>是否有禁止開發的狀況(例如重劃區就屬於這類只是近期有解禁)>是否有天然災害>周圍發展差異>附近以什麼商圈維生>可以查看ikea、家樂福、星巴克為主要指標>>是否有隱形成本>>該區是否有相關補助。
32.預售屋:是否有被當工務所使用(可以增加我的房間不可以當接待中心或工務所的條款)。
33.避開房子概況只拍大物件的照片有可能有問題。
34.敘述若有生活狀況與周邊詳細情形,那該房主可能是好屋主。
35.房東的電話、房子的地址、房東的稱呼。
36.水壓、壁癌、瓦斯爐是否正常、測試熱水並觀察熱水器位置、房間隔音狀態。
37.隔間材質:磚牆水泥牆最佳、輕隔間次之,木板不建議。
38.浴室:是否通風、潮濕度、熱水器(電熱器電費較貴)哪一種。
39.洗衣機:出水口孔/排水孔。
40.冷氣:是否吵雜、是否涼爽。
(四)裝潢注意項目
1.木作、美耐板,是工種最好一致性。
2.動線及收納問題。
3.電冰箱、洗衣機(日系或韓系大小有差)。
4.床:試躺不代表你能睡多好,要試睡,題外話「席夢思」是非正規品牌。
5.裝潢費基本50萬。
(五)建築結構
分為,RC(鋼筋混泥土)、SC(鋼骨)、SRC(鋼骨鋼筋混泥土)
RC-鋼筋混泥土:耐震度低 防水、舒適性、隔音最佳。 (台灣最成熟的技術)
SC-鋼骨:耐震度最佳。
SRC-鋼骨鋼筋混泥土:耐震度中等有RC、SC的優點,但營造成本高。
(六)業界術語/俚語
1.三角簽;這戶我同事有客人要,但正在周轉現金,你先簽再馬上轉給他(這狀況是他們要賺差價)
2.房仲說「沒關係剩下我處理」,那這就是超貸
3.房仲說「房屋保證沒有漏水」,那肯定有問題
4.黑心條款
(1)買方如果出價XXX就不收你服務費,買方如果出價到XXXX就收你4%服務費。(因為價格差所以房仲玩價差遊戲解決脫手)
(2)買方不得以未審閱合約為由拒絕購買(意思為:你簽下這合約是不能反悔,非買不可)
(3)預售屋:買方不得以瑕疵未修復理由拒絕交屋。(意思為:再差你也得吞)
(4)看到就必須劃掉,即使是說制式合約不得修改,那也是假話,因為買賣是雙方必須同意
(5)除非建案發生重大瑕疵,以至於不能住人才可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