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假日,我做了許多事。
用心磨了角色插圖的眼睛和頭髮、看書、在自己房間唱歌、玩了galgame、聽了the beatles的曲子、學習樂理、超常發揮地接起十六小節旋律記在手機錄音器(幾天前最長才八小節),然後今早也意外地寫了一千三百字(平常都幾十到五百)。
以前是一件事可能做半天或一整天,有時會做到有點累,無法脫離那個狀態。但現在的話,只要做了某事一陣子,一旦開始覺得無聊就能做另幾件事轉換心情。
雖然愈努力練習,成長的幅度也相對愈大,但有時也會成為反效果。
我覺得最王道的作法,還是在喜歡的時候學習或練習某件事,除了能保持一定效率,更重要的是能維持在開心又充滿樂趣的狀態。
其實我最想表達的是今早寫得很開心,我起床時一點想法也沒有,本來打算隨便掰一掰結果卻意外地順。
嗯,差不多到站了。來想想今天上班要邊做事邊聽什麼曲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