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新的事物總是需要一點時間,我覺得在結束一本書閱讀下一本時大抵也是如此,就好比我在看泰德.戴可的《新娘標本》的時候。
鑑於近期我借閱的幾乎全是麗莎.嘉德納的作品,腦袋裡已經習慣這位作者的書寫模式:劇情的發展時不時會以不同人的角度去描寫,甚至是兇手的角度——在寫到兇手部分時通常會用第一或第二人稱,基本沒用第三人稱直接指名道姓,寫了估計也是假名,就像心理分析員系列的《下一個意外》(The Next Accident)。
所以當我在翻開這本書才二十來頁,就看到兇手直接自曝姓名——而且很明顯似乎還是本名時,就有些不習慣,結果從週六斷斷續看到週日才看完。
因為我這個人比較喜歡「從一堆有名有姓的要角中找出兇手」,很傳統的推理元素,不過也很可能只是最近看太多嘉德納的作品才不適應,因為之前看尤.奈斯博的作品時也出現這種感覺。
反觀泰絲.格里森,看了三本作品都覺得跟嘉德納的風格有那麼一點相似(而且超重口)就沒這個問題,只除了兇手是半道冒出這點,請讓我在此再次哀悼一下逝去的腦細胞。
不過每位作家的風格都有獨到的魅力之處,本著「要走創作的人是不能自我設限」這樣想法的我,上網查了下這位作者,看到介紹提及他的作品經常融合靈異、驚悚、奇幻,一腳踩上我的三個喜好,根本就是一次滿足三個願望!
所以,我還是繼續看下去,畢竟這位兇手就在離主角兩條街的距離悠哉吃飯,實在是很大膽,就像作者以這種呈現手法讓讀者看到主角與兇手的鬥智鬥武——雖然整本看下來,智的方面更多一點,武的話......看不太出來。
努力啃完整本書後,我真心覺得書背簡介有句話說得真好:「天才與瘋子只有一線之隔,但有時那條線並不存在。」(也就是說一不小心就會跨過那條線,就像《新世紀福爾摩斯》裡夏洛克被人說遲早有一天會為了滿足自己的推理還是某種慾望而犯罪)
之前看的那些犯罪小說,無一例外的,書中那些遵循模式犯罪的連續殺人犯平時看起來都像正常人,也因此隱藏身份躲在主角身邊;這本書不僅直接讓兇手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登場,還因為劇情時不時在主角和兇手的視角切換,後者的存在感超級強烈。
作者介紹有提到因為出身背景(雙親是傳教士、攻讀神學與哲學),作品中帶有神學色彩,其實並不難看出,兇手本身就是這部分的絕佳寫照:自詡上帝的使者,受害者都被擺成在我想像中猶如耶穌在十字架受難的姿勢,留下的謎題用字遣詞都有聖經的色彩,做什麼事情幾乎都要來個七遍......奇怪,真的會讓人著迷。
讀者透過文字直接看到這位兇手的腦袋在想什麼,同時又幹了什麼,那些在我們普羅大眾眼中有多清奇的思維以及絕對稱不上正義的舉動,在他而言是多麼的正常甚至是神聖。
反正說到底,我們覺得他人如何,是以世俗眼光還是自我認知的角度去看,說來說去都還是能用「主觀」二字概括,比如在故事的兇手眼裡,世上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人才是古怪又愚蠢的那一類。
就像我小時候無法理解,為什麼歐美電影裡的男女主角會莫名其妙親起來(明明不是愛情片),只能摀住眼睛活像看了恐怖片似的,到現在......嗯,其實我還是無法理解,大概就是所謂的「化學反應」?
順帶一提,因為簡介被館藏標籤擋住,我就跑去上網看本書介紹,順便看了試閱,一看居然是主角布萊德的女搭檔被抓的劇情(一上來就這麼刺激?),當下就直覺這角色大概率要糟,翻開書看到另一個似乎更有戲份的女性角色時就加深了這個想法。
p.s看到主角名字時我腦中立刻浮現Bradley Pitt,而且從角色形象描述來看也挺適合XDD
說到神學,只要帶有神話色彩的故事都會讓我很著迷,不過之前多是著迷於帶有神話的奇幻故事,例如雷克.萊爾頓的《波西傑克森》系列及其續作,或是那種以「童話」開端隱喻世界觀背景的故事,像這種驚悚作品倒是很少。
可能是因為現在犯罪都講究的是科學實證,甚少看到宗教命理,但是這種感覺離我們世界最遙遠的未知,反而會更令人好奇。
話說回來數字7、13這些奇數都給我一種魔力感,或許跟平時拜拜我阿嬤都說要拜奇數有關?(所以《神之子》的故事裡也有很多事物,我都讓它與七或是奇數有點關聯,除了十大上神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