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真的好詳細
這裡來定義一些遊戲的專用名詞,或是對一些用詞進行補充說明。同樣的,日後也可以進行增減和編修,如果有發現有什麼矛盾或不合理的地方也歡迎留言告知。
主要規則是寫在此篇文章,而本篇主要是對該文章進行補充。
關於牌組
角色卡牌
卡牌邊框為白色,玩家自行選用喜歡的角色卡牌進行對戰,其中一方場上沒有角色時就宣告失敗。
角色牌組
由角色卡牌構成的牌堆,由玩家自行組成,上限張數為20張,如無特殊規則限制,則牌組內「召喚費用」為3以上的卡牌,同名卡牌只能放1張,召喚費用2以下的最多可放3張。此外,「傳奇」屬性卡牌也放在角色牌組中,受到20張上限限制。傳奇角色為金框,角色牌組內傳奇角色上限為3張,同名卡牌只能放1張。
戰術卡牌
卡牌邊框為黑色,是對戰開始後主要用來進行攻防的卡牌。
戰術牌組
由戰術卡牌構成的牌堆,由玩家自行組成,至少需有40張,無張數上限。如無特殊規則限制,則牌組內同名的卡牌最多為3張。
手牌
遊戲進行中玩家持於手上的卡牌,手牌中只會有戰術卡牌,不會有角色卡牌。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基本上手牌上限為6張,如超過此數,該回合結束時玩家自行選擇手牌捨棄至墓地,直到手牌為6張。
召喚值
雙方玩家在遊戲開始時各得到9點召喚值,用以支付角色的召喚。
召喚費用
召喚角色所需要花費的召喚值,通常攻擊力越高或能力越強的角色,召喚費用會越高。傳奇角色沒有召喚費用,無法在開局時登場。
行動值
對戰開始時,行動值是進行各種行為所要花費的點數,如耗盡將無法進行絕大多數的行動。
行動費用
對戰開始時,使用攻擊宣言、卡牌效果、角色技能等行動時所需消耗的點數。
行動槽
每個回合結束時,可將未用完的行動值存放於行動槽,另外也可能因為卡牌效果得到行動值也置於行動槽。消耗行動值時,會先由該回合得到的點數開始消耗,然後才消耗行動槽內的行動值。
怒氣值
角色受到對方攻擊宣言時,每次可得到1點怒氣值,也可能透過卡牌效果得到。怒氣值是使用怒氣卡牌時所需要消耗的點數。每個角色的怒氣值各自獨立,不可轉讓。
怒氣費用
使用怒氣卡牌或特定角色技能時所需要花費的怒氣值。
傳奇召喚
除了開局時的角色選擇外,還有一種在對戰中進行的傳奇召喚。傳奇召喚需要一個特定基礎角色,一張召喚所需的戰術卡牌,並且達成上面描述的條件,即可從角色牌組中將傳奇角色召喚上場。角色上場後,原角色移至墓地,角色帶有的數值增減與附掛的戰術卡牌都不繼承,但會繼承原角色的屬性、名稱,也就是說傳奇卡牌登場後,同時擁有自身和原角色的屬性、名稱。傳奇角色登場的回合不能進行攻擊宣言。傳奇角色無法透過上述方式之外的手段召喚(如復活,牌組檢索等),除非卡牌規則寫明允許。
墓地
遭到破壞或捨棄,以及使用過的卡牌,皆置於此。雙方玩家各自擁有一個墓地,自己的卡牌就算操控權一度轉移給對手,該卡進墓地時仍舊回到擁有者的墓地。
物理攻擊力
簡稱物攻,上限為99點。
魔法攻擊力
簡稱魔攻,上限為99點。
角色技能
角色本身帶有的特殊效果,文字描述於卡牌的說明欄。
生命值
角色的生命力,受到攻擊宣言或卡牌效果時會扣除,除非特殊效果,否則生命值不會回復。當生命值歸零時該角色需移至墓地。上限為99點。
戰術卡牌效果
戰術卡牌描述的效果過角色技能都算卡牌效果。但若專指戰術卡牌的情況,則稱為戰術卡牌效果。
屬性
角色和戰術卡牌的分類。角色卡牌的屬性有基本的光、暗、火、水、地、風共六種。另外還有特殊的「傳奇」屬性。戰術卡牌的屬性分為道具、裝備、咒文、怒氣。
種族
角色卡牌有分成人類、獸人、人魚、甲人、幻獸、魔物、靈體、獸族、神族、魔族、精靈共11種種族。
字樣
當說明欄寫到「字樣」二字,表示卡牌名稱中只要部份包含該文字符合即成立,不需完全相同。例如規則寫著→名稱中帶有「鹿狼」字樣的角色卡牌時,表示卡牌「鹿狼」、「鹿狼王」、「鹿狼‧雪牙」等都會受到該規則影響。如果規則中沒有寫明「字樣」二字,就需完全符合才成立。
以上
包含該數值本身。
以下
包含該數值本身。
超過
不包含該數值本身。
未滿
不包含該數值本身。
關於流程
角色選擇階段
遊戲開始時雙方玩家選擇出戰角色的階段。
對戰階段
角色選擇階段結束後,雙方正式開始對戰直到該局結束的階段。
攻擊回合
可以發動攻擊宣言的回合,除了已經發動的卡牌效果外,攻擊回合的玩家擁有率先動作的權利。例如,現在進入玩家A的回合,先確認場上是否有已經發動的被動卡牌效果要處理,處理完後輪到玩家A抽牌,在他抽牌之前,玩家B欲發動手上的卡牌或場上存在角色或卡牌的主動效果,需先向玩家A確認是否有其他行動,若有,則由A優先行動。
防守回合
非攻擊回合玩家的回合。
攻擊方
攻擊回合的玩家。
防守方
防守回合的玩家。
己方
卡牌操作者即為文字描述所稱的己方。
對手
卡牌操作者的對家即為文字描述所稱的對手。
攻擊宣言
攻擊回合的玩家指定己方場上角色,向對手場上角色攻擊的行動,攻擊方需指定使用己方角色的物理攻擊力或魔法攻擊力進行攻擊,如無特別說明則預設為物理攻擊。受到攻擊的角色,生命值將減去發動攻擊方角色的攻擊力。
戰鬥破壞
受到攻擊的角色,生命值減去攻擊方的攻擊力後,等於或小於0時,該角色死亡,卡牌移至墓地,此為戰鬥破壞,是破壞的一種。
破壞
在場上的卡牌,受到卡牌效果、角色技能、遊戲規則或攻擊宣言影響,送至墓地過程稱為破壞。
捨棄
手上的卡牌,受到卡牌效果、角色技能、遊戲規則或攻擊宣言影響,送至墓地過程稱為捨棄。
傷害判定
簡稱傷判。攻擊方玩家發動攻擊宣言後,若防守方玩家沒有干擾攻擊本身的行動,則進入傷害判定,計算受攻擊角色將減去的生命值。干擾攻擊的行動包含但不限於:使攻擊無效、降低攻擊角色攻擊力、卡牌效果轉移攻擊目標等。若是回復生命值這類和攻擊行為無直接關係的效果,需等到傷害判定結束後才處理。
移出遊戲
有部份的卡牌效果能將卡牌移出這一局遊戲,被移出遊戲的卡牌將無任何手段能在本局再次回到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