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原本的志向是小說作家來著。
有時覺得會畫圖並且喜歡/擅長畫圖的人真好。
有時感覺寫文的自己不被重視。
我也不全然是因為自己的小說沒人看才開始畫圖之路(大概只是原因之一?),
但如果以創作角度看(排除當撰稿人/翻譯家/評論家等等發展),
若繪圖要到頂尖的5%才能賺錢,寫作大概要到頂尖的1%才能賺錢......
從國小開始就擔任班級報紙股長的我也有很多人都偏好看圖>文的經驗。
常應同學要求而刊載有附上漫畫的那一面,
還曾因此被老師碎念都在貼漫畫(最後還因此被卸任),四面的報紙份量1/4是漫畫。
我自己是除了漫畫連旁邊專欄也會看,但其他同學就不一定。
隨著年紀增長,可以感受到很多創作活動會排擠純文字寫手。
現實也常常遇到撰稿文章不附至少一張圖易被人忽略、故被要求放個X張圖的規定。
甚至還有圖/照片多過文字的時候。
很多很多時候,都感受到身為文手時的自己的不自由。
最簡單的舉例:勇造創作、巴哈的站慶徵圖。通通都需要點繪圖技能才能領張入門票。(畫太差會被退稿的唷)
我也知道市場趨勢導致大眾疏離文字,不能抱怨別人。
但既然都要通過審核才能上,花差不多時間創作,我還是傾向寫篇有趣的文字稿。
唉,真希望有更多更多能讓自己一展長才的徵文比賽。
還望大家不要歧視文字寫手,記者跟內容農場雖然錯字不改很可惡,
但他們大概就跟畫色圖糟糕漫畫(骨架會崩掉的那種)繪師差不多,只是因應市場需求為了謀生才會那樣做。
真正的文字作者很在意劇情邏輯性,蒐集資料+大綱草稿+連貫內容+潤稿+排版+校對往往都得自己一人處理,費時不會比隨便畫個圖還少。當然,錯字必須改!錯字不能忍!
總之,我講這麼多廢話,想要表達主旨的懶人包只有這句:
教練,我想要輕鬆賺巴幣!要辦籃球比賽可以但也一起辦地板滾球啊拜託!
......大概就是這樣突如其來的牢騷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