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愛侶之間的事
而所謂幸福,永遠沒有唯一解”
▲圖摘自Pixabay
最近在Dcard看到一篇文,標題叫做「和不AA制的男生在一起很幸福」,底下論戰吵了個天翻地覆,主要還是圍繞在男權女權的議題上。
我很少談男女權,因為這事本身已經被延伸得過於複雜,有太多人在這方面表現武斷與極端,只要牽涉到這個議題,常常就跟談政治一樣,總會流於不理智。遠離極端是我的生活信條,因此我不太探討這些問題。
一定要我說起主張,我只會說——
我不認為男女會是平等的,我們如何去要求先天並非相同的兩種個體,在社會意義上達成完美平衡呢?這事並不容易,所以放在愛情裡,我會覺得事情應該簡化為「珍惜你所愛的人」就好。
愛情很好,它對某些人而言標誌著幸福,對某些人而言則挾帶轟轟烈烈的酸楚。
而我身為一個曾經被愛情拯救的人,在所創作的小說當中,則往往謳歌愛情。
愛情是個好題目,它是專屬於某兩人的星與夢,是一人一支畫筆,共同在「人生」這張畫布上彩繪的作品。每對愛侶的發揮,都自成一局,仿也仿不來。
與不AA的男人相愛,為那篇文的主人帶來了幸福。
但AA制會不會是幸福與否的條件式呢?我卻認為未必。
愛情的解答太多,幸福的樣貌千般百種。
男權女權有沒有在兩人的愛情裡穿梭,這事又究竟重不重要?也許有些人就跟我一樣,一點都不在意。
我的愛情沒有理論基礎、沒有戰略、沒有權衡也沒有非得要符合普世價值的輪廓。
因為幸福的樣貌,永遠不會只有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