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特別激勵人心的事情發生,沒有突然低落的情緒,就只是,極為平凡的一天。
今天被抓去看皮膚科,得知腳上的疹子是叫做汗濕疹的東西。所謂的汗濕疹簡單講就是濕氣較重的四肢末端出現的具有強烈搔癢感的水泡。
本來這個東西也沒什麼,放著應該也是會自然好,但本人我手賤,總是會去尻它。並不是因為實在太癢了,而是從小時候就留到現在的壞習慣--尻自己的傷口。
不知道各位是否有過這樣的習慣:看到傷口結的痂會想要把它整塊尻起來。加上鼻膜較為脆弱,血的味道算是我小時候滿熟悉的味道。
抱歉今天的內容有點噁心,但我真的沒啥好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