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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案例 - 疑似家暴

WCH | 2021-05-21 18:22:05 | 巴幣 322 | 人氣 308

最近病患比較少了,醫院對於一些比較輕症的病患都盡量安排出院,甚至有些認為沒有急迫需要開刀的病患也做下基本檢查就放人了。現在能做的也只能好好把病房事務給處理好,讓老師學長姐可以專心做決策。

這次值班出現一個84歲因車禍傷到頸椎而開刀的女病患。護理師告訴我她病房簾子被拉上,裡面傳來兒子的謾罵聲和毆打聲。但等我過去一看,甚麼事情都沒有。話說這個病患的兒子對她不是很關心,記得當初病患住院問診的時候,那兒子很多都是一問三不知。加上病患也不太善於表達,使得住院病例很多資訊都缺漏了。

本來以為就只是偶發狀況,到幾天後動手術,一脫病患衣服立刻看到病患身上有多處瘀青。包括大腿內側條狀的瘀青,手臂上和耳根後面也有。這痕跡明顯不是車禍所造成的,是人為造成的。加上當天晚上所遇到的事情,我開始很合理懷疑是一起家暴案件。

通常家暴的施虐者會合理化受暴者的傷口,這時候就要從傷勢還有病患本身來加以判斷。舉例來說一個媽媽抱著兩個月大腦傷的病患說是他翻身掉下床的,這時候就要想到嬰兒最早也是三四個月才會學會翻身,也就是說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比較可能是人為的。

其他一些燙傷、棍棒毆打的痕跡、搧巴掌的痕跡都有自己的特徵。從病患親友的描述很容易就能做出警戒,開始懷疑是家暴案件。但也有的時候家屬是無辜的,之前就有遇過醫師看到一大片瘀青懷疑是家暴,結果後來照會皮膚科看過才發現是蒙古斑的案例。

總之這很有可能是家暴了,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醫師面對這個問題可以跟個管師和社工合作,向上級通報來給予安置。

通報是很簡單,對現階段的我來說直接跟主治醫師說下就好。但病患本身的問題卻對整個通報是會早成很大的變數。原來病患本身很疼愛自己的兒子,根據社工表示,病患的家經濟不好,兒子跟她相依為命,心情一不好就會毆打自己的媽媽。而鄰居其實有好幾次都有找社會局來關切家暴,但老人家怕兒子被抓去關,因此都一直否認自己有被兒子打。這因為如此社會局一直沒辦法給予病患安置。

病患這時候就很難直接就給予安置了,因為就怕病患會因此感到內疚而造成身心上很大的傷害。可是不安置又怕病患會去繼續被家暴。對於這種溝通的問題,我對主治醫師提出詢問。

主治醫師給了我很棒的解答,他表示病患既然很疼愛自己的兒子,就應該從這點出發。告訴病患這個安置是為了讓她在大手術中好好恢復身體,免得到時候兒子不小心失手反而會面對更嚴重的刑責。如此病患就會比較認同暫時安置的做法。但同時也要從病患的經濟狀況去考慮,由於病患家庭是經濟弱勢,兒子在照顧的壓力上自然很容易對病患大打出手。這時候可以跟病患兒子說這是政府對家庭弱勢病患的一個社會福利,讓他們可以在手術後獲得進一步的照顧。不過對施暴者可以不用特別說甚麼,畢竟在家暴上本來就可以不用獲取施暴者的同意,對受暴者給予安置。

最後在整個溝通下很順利,病患也因此受到社會局的安置。從這點我學到了一課,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對於不同病患給予不同的處置,有時候真的還是在於經驗兩個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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