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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與翁立友

牛肉麵 | 2021-02-05 17:38:09 | 巴幣 24 | 人氣 444


(找不到手機裡之前拍的雞排照片,只能勉強放鹹酥雞和魷魚了,可...可惡


我先下結論,在此刻,我個人站邊雞排妹與翁立友的比例大約是2:8開


首先,我其實一開始是0:10開,選擇完全站邊翁立友

原因很簡單

雞排妹這件事一開始是先影射,後來才在側翼鬼才阿水的臉書公開

所以一開始我也沒聽說這件事,是後來逛PTT看到,才去補完整脈絡

最後我確定一個結論

雞排妹「沒證據、且不提告」

如果到這邊的理解有錯誤,歡迎留言告知,我一定會修正


所以最後回過頭來,用以檢視「是否犯罪」的過程根本有著嚴重缺失

翁立友有沒有伸出鹹豬手,「沒有證據」

審核這一事實,並作出判決的法院,雞排妹也選擇「不提告」

只是透過記者會和發文指控這種「輿論」的行為就定罪一個人

那也太廉價了吧?

你可以說我父權、大男人主義,如果你是這麼認為的話啦!

但我認為「無罪推定」應該要適用於「性別議題」上,除非當事人也承認有做此事

我甚至看到「為什麼翁立友不證明自己的清白?」這種奇葩言論

我真的不知道,甚麼時候變成被告要自證自己清白了?

喔喔有啦,大概中世紀的歐洲吧!

更誇張的,還有什麼「社會就是父權、這種案子上了法院也只會判男方勝訴」

對這種言論,我真的不知道要說甚麼

性騷擾、性侵害的案子比比皆是,每年、甚至每個月都有好幾件

我不要求說出這種幹話的人去看法院判決紀錄,但至少看一下「水果新聞」吧?

以上

當一個涉及疑似侵害身體自主權的案子發生,而疑似被害者的人卻什麼事都不做,只是選擇指控和指責

那我必然不會站在她那一邊


但是!

我也很不喜歡翁立友今天的記者會

這個就是我個人感觀的問題,總之牽扯到甚麼痛苦、自殺之類的,又把他母親提出來

我個人覺得有夠矯情的,有點多了啦!

所以我才從0:10改成2:8開


以上,歡迎任何一樣/不一樣 想法的言論

創作回應

千年の孤独月
我是覺得蠻傻眼的,當然性騷擾是很主觀沒有錯,但是如果什麼證據都提不出來,只是一昧地含沙射影,然後說自己有多委屈,卻又不提出任何實際的法律行動,那假設對方真的沒有那個意思卻無緣無故被抹黑不是很衰嗎,這樣是不是長的醜的人只要在路上不小心瞄到她一眼也要被公審說是性騷擾
2021-02-05 18:04:29
牛肉麵
呀!一直忘了回自己小屋文章的留言
過了四個月,雖然新聞完全沒了
但我覺得關於身體自主權的法定界線卻完全沒被釐清
就事後來看,整個事件吵的毫無意義
不僅沒有討論出什麼實質的價值
反倒只是一種看熱鬧心態
變成信者恆信的感覺
至於跟騷法嗎?
那個是要「持續」進行騷擾或跟蹤
跟雞排妹這種案子也沒太大關係
所以
整個討論了半天的意義是什麼@@
2021-06-23 02:57:29
牛肉麵
反而整個社會有一定數量的人
棄法律價值於不顧
用著奇怪的邏輯加以批判和指責
也是奇怪的現象
2021-06-23 02:59:27
布萊恩
到底誰被性騷擾的時候還能順便蒐證,翁的公司聲稱全程錄影卻只開記者會不公布錄像,在各說各話的狀況下,難道這個世紀的受害者都還要自澄自己的清白?
2021-02-05 23:23:01
牛肉麵
首先,在各說各話的情況下,身為如此嚴重、涉及侵害人身的罪責
常理來說就應該要交由法院來公正審理這件事情
當然你可能會認為沒有證據,到了法庭也告不贏,錯!
法院判例也常可以看到透過被害者對情節描述的相當詳細等證詞做出的判決
更甚之,依照雞排妹的說法,這是個台下坐著觀眾的尾牙場合,而且翁是在台上性騷擾
台下「只要有一個」,只要任何一個人看到,他就會是證人了
這要舉證根本不困難
此外,在已知有錄像的情況下,雞排妹如果提告,也可以告知法院可以以這個錄像為證據
現在,請你告訴我,在能蒐證且提告的狀況下,誰自己選擇了不蒐證?

為什麼今天我會說這種單純的指控是相當不ok的
假設指控為真,那我們確實揪出了一個社會的敗類
但假設指控為假,或有過當理解的行為,然而卻沒有透過法院審理
這就是一種潑髒水的行為,而且很難洗清
對一個人一輩子的聲譽都有影響,更可能影響周邊代言、家庭關係等
所以我才會認為一個沒有經過「法院審理」或「當事人證實」的指控是不妥的
以上。
2021-02-06 04:04:20
牛肉麵
受害者當然不用證明自己的清白啊!
因為她要負責證明的是她「有受害事實」
2021-02-06 04:12:39
黏土
雞雞
2021-02-07 20:31:33
牛肉麵
你這是性騷擾
但我不會提告
可是我可能會開記者會指控你
2021-06-23 0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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