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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傑出青年

TKDs | 2021-01-17 12:48:18 | 巴幣 37136 | 人氣 1525

草屯傑出青年
創傷與社會期末報告
1.前言
在小組報告時,我們報告的題目為隱喻啟聰學校真實事件的電影<無聲>,而在進行研究時,我看到了一些關於校園霸凌的相關案例,這樣子的事件在台灣可說是層出不窮,光是108年就有了791起事件通報,而在小組報告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即便通報了有關單位,故事中的台南啟聰學校的性侵案件也完全沒有減少,而對相關人員的懲處可說是幾乎沒有,透過探討這些事件,也希望能找出為何這些事件會無疾而終。
2.人物分析
受害者與加害者(被霸凌者與霸凌者):
在教育部的定義中,常見的被霸凌者通常會具有一些特質,例如:
1.在人際或社交生活圈中較為被動、消極或較弱勢被孤立者。
2.個性較內向、害羞、敏感或情緒反應較明顯者。
3.生理特徵上屬於較矮小、發展較遲緩或有肢體障礙者。
4.(在有些時候,被歸類為好學生也會成為被霸凌者。)
然而為甚麼會有霸凌的產生呢?在前面的特質可以看到,這些被霸凌者並非犯錯抑或是冒犯到了其他人,而是一群不安的孩子害怕自己落單、無人陪伴,也不懂得尊重不同個性的同儕,於是透過「不停地傷害別人」來爭取自己在團體的認同感,以及在「班級」這個縮小版社會的「社會地位」。換言之,「霸凌」其實是模仿大人踩著別人往上爬的社會化行為。
而在受到傷害後,一名心理輔導老師指出,被霸凌者往往會產生以下反應:
1.封閉退縮:
在經歷了霸凌後,原先就不擅與人互動的學生變得更加害怕與人互動。
2.自嘲搞笑:
如同戴上面具一般,將自己偽裝成了另一個人以避免自己受到傷害,以這樣的自我矮化以及貶低使自己受歡迎,讓自己不再成為霸凌的對象
3.成為幫凶:
藉由傷害他人來證明自己的強大。
如上所述,實際上有很多加害者是由被害者演變而來的,他們透過霸凌他人來掩蓋自己曾遭到霸凌的事實,因為這樣的心理保護機制使得霸凌變成一個難以判斷頭尾的循環,而產生這樣的心態也與心中的灰色地帶有關,加害者認為只要和自己不一樣的便是異類,被害者認為不霸凌別人就只能被別人欺凌,然而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也和學生對於體制的不信任有關,正是因為學校不能夠有效地阻止霸凌,才會導致霸凌一而再的發生,是體制背叛的一種。
學校(體制)
如前段所述,108年通報的霸凌案件有791件,但更多時候這些案件是不會被往上通報的,很多學校往往會藉由'搓湯圓',來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來逼迫受害者以及其家屬放棄自身應有的權利,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心態,而這樣的處理事情不僅沒能將案件解決,看到自己的訴求如石沉大海般、遭到體制的背叛的被害者,而無論是長期或短期所累積的壓力,都可能促使創傷壓力症候群的發生,從此陷入前面的負面反應的惡性循環,更加地封閉退縮,或是藉由自殘來表達求救,抑或是鋌而走險成為加害者來保護自己、傷害他人。而看到體制無法制裁自己的加害者,更不可能就此打住,食髓知味的去傷害被害者,而體制袒護加害者的理由大致可以分成:
1.面子:
維護體制的直覺反應,為了不要讓自己身處的團體的美好印象幻滅,於是受理者選擇將事情與學校體制抽離,將案件拆成學生間的玩笑互動,藉此好讓體制能置身事外,不需要遭到傷害。
2.共謀:
受理者不認為學生間的相處能造成甚麼壓力,因此不願意去理解實際上發生甚麼事情,也因此對受害者的求救置若罔聞,更甚者,即便是法定代理人親自前來,也能對霸凌視若無睹。
3.偏袒:
加害者與受理者之間有私交,抑或是有某種程度上的利益交換,又或是受理者將加害者與被害者區分成好學生以及壞學生,無論哪種都使得加害者與被害者無法站到同一個起跑點上。
4.交易:
體制需要加害者的存在,加害者在體制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而這樣的地位不僅僅讓他不被制裁,更降低了被害者發出聲音向體制求救的意願,因為這樣的加害者即代表了體制本身。
5.權力:
體制的運行下出現了被害者的存在,意味著體制本身的存在受到了質疑,意味著權力來自於體制的受理者也是被質疑的對象,因此受理者決定將聲音壓下來。
6.省事:
息事寧人,迂腐的將事情大事化小,把湯圓搓掉來以免惹麻煩上身。
其他同學

不是加害者也不是受害者的學生,實際上就是身為旁觀者的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見證過霸凌的發生,無論是在職場或是在校園中,以下是我個人的經驗:
高中有位被大團體捉弄的同學A,在私下拜託班級導師處理,然而那名老師的應對方式是在課堂上大聲地質問同學A有關霸凌的事情,我到現在還記得老師的問句變得像是在責罵同學A一樣,在大聲疾問的同時還不斷強調他要聯絡同學A的家長,找家長來問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那樣的情境之下,我竟然變得同意老師所說,同學A的舉動是在為班級帶來麻煩的誘因,根本就沒有霸凌,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老師和所有人,浪費彼此的時間,不知不覺間,班上的同學們反而開始責怪被害者的同學A,認為他才是有問題的人,而事情就在A的道歉下結束了,而原本對霸凌有些反感的我則是不再關心同學A的事情。
(喔對了,打報告的時候去看了一下他的近況,他成功考上高醫牙了,真是可喜可賀。)
在不合理的體制下,旁觀者有時會被引導,為受害者的經歷找理由,而這些行為都是有跡可循的:
  1. 公正世界理論:
認為世界是公正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們藉由扭曲被害者形象來端正自己的世界觀。
  1. 歸因謬誤:
對於他人的遭遇,習慣先從他人自身有問題開始想起,而這樣也容易使人忽視了體制有問題的事實。
  1. 無敵理論:
因為受害者的存在體醒了我們:我們也可能變成受害者,為了讓自己不再恐懼,我們藉由指責受害者來將重疊的部分合理化,藉此來告訴自己:只要不犯錯就是無敵的。
  1. 理想受害者:
我們對受害者的身分存在刻板印象,這讓他們容易被指責,讓旁觀者陷入檢討受害者的情境之中。
無論是加害者、被害者,或是體制以及旁觀者,都有理由讓一起霸凌事件消失在大眾的目光之中,也因此,有被大眾注意到的社會事件少之又少,但是即便案件被攤開在大眾的目光之中,霸凌事件真的能結束嗎?加害者能被制裁,被害者能夠解脫嗎?我接下來將案討近期發生在台灣的案例。
3.近期案例
在2019年9月時,南投草屯某高中,有位田姓同學在侵犯了班上的弱勢家庭女同學後,藉由爸爸是派出所所長的身分威脅女同學不准說出去,而校方得知事情後也未積極處理,僅將「性別友善周」排入日程之後便草草了事,也未將被害者轉入其他班級,而田所長已知情但沒做任何處理。
在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時,學生在觀看流出的不雅照片被老師發現,但老師並未做出任何處置,案件有送至派出所,但被田所長壓下來。
2020年4月,受害者因為拒絕田同學的強制行為而遭到毆打,不堪長期受辱而向家庭告知,並尤其伯父帶往田所長負責的派出所報案。
該高中在後續事件的處理十分消極,並未將加害者被害者分離,也沒有在後續監督加害者的行為,致使日後加害者又對原被害者的閨密做出強制行為,至此事件才被爆出,而在日後校方則開始抓事件吹哨人,派出所則將加害者與被害者塑造成男女朋友的形象,更在日後要求各大網站刪文道歉,事件自此沒了下落。
追求正義一向是人類最強烈也最樸素的感情,公正世界理論使我們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此我們期待體制是公正的、社會是公正的,也因此在看到不公義的事情時會有人願意將之公諸於世,這正是網路發達以及言論自由相輔相成的結果,可是當體制掌控了發言權,能夠將刺耳的實話一再消音,那麼旁觀者也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盲視,盲視正義的天秤逐漸傾向了被體制保護的加害者。漸漸地,言論自由不再有意義,因為體制根本不需要去理解真相是甚麼,沒有人能夠去制裁不公正的體制,於是那些將真相說出的吹哨人漸漸失去聲音,自此沒有人願意說出真相,也沒有人在乎真相了。
犯錯了要懲罰是在從小到大的教育中是理所當然的,即便是再有效率,再妥切安排的法律和制度,若是不符合正義,便必須要加以改革。轉型正義是一個簡單的理念,民主化後的社會必須清理權威時代的遺產和遺毒,補償過去受到傷害的同胞,同時也為民主立下文化基礎以確保醜惡的過去不再發生,這是個幾乎所有人都能同意的理念,然而在當看似民主的社會逐漸走向權威化,又該怎麼制裁體制本身?而有罪的是加害者?體制?還是默許錯誤體制繼續運行的旁觀者?
捷克總統說過: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是無辜的,發號施令的、服從的、支持的甚至袖手旁觀的。然而不可能每個人都有罪,至少每個人不會有一樣程度的罪
然而事實是所有人都無罪,無論是體制、加害者或是旁觀者,因為沒有人會被制裁,唯一會受到傷害者只有受害者,於心不忍的旁觀者總希望受害者能解脫,加害者能悔悟,盼望會有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法,但故事中皆大歡喜的結局卻不曾出現,於是我們不再在乎後續的故事,藉由將受害者和我們區別、藉由檢討受害者好讓自己不需要擔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因此我們可以將世界簡單的區分為正義、有問題的人以及默默旁觀的自己,這並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應有的展現,但我們對此無能為力,最終變得沉默且不在乎的大多數,直到不巧變成下一個有問題的人。
4.結語
在韓國的熔爐事件中,人們站上青瓦臺來將法案通過,然而在台灣,無論是無聲事件抑或是旭光案,體制或是加害者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制裁,加害者代表了體制,體制保護了加害者,而旁觀者則默不作聲,默許了事件的發生,在被害者的眼中,所有人都是犯罪者,而傷害就此造成,我們試著從創傷中找出社會與其的連結,但到頭來卻發現社會本身就是創傷的源頭,這個鬼島就是爛啦。
參考資料
1. 赫曼(Judith L. Herman) (1995)。《創傷與復原》(楊大和譯)。台北市:時報 文化。 2. 莫里斯(David J. Morris) (2018)。《凝視創傷:不是每一種傷痛都能被看見》 (吳張彰譯)。臺北市:三采文化。
3. 弗雷、畢瑞爾(Jennifer Freyd、PamelaBirrell) (2013)《背叛:最不能碰觸的真 相》(郭恬君、楊琇玲譯)。台北市:商周出版。
4. 李維(Primo Levi) (2001)。《滅頂與生還》(李淑珺譯)。臺北市:時報文化。

創作回應

☆(ゝω● ฅ●ω●ฅ
奉上一千
2021-01-18 17:48:47
爛攤子清理者
你真的很棒你知道ㄇ
2021-01-18 20:32:49
死馬可以當活馬醫嗎?
這不給巴幣跟GP加收藏會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
2021-01-19 00:17:32
純喫@阿盧
奉上1000
2021-01-19 00:37:11
哈利
2巴幣
2024-01-12 2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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