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會變心。」才五歲的他這麼對我說。
這句話,是我最近準備結案的個案跟我說的,他五歲。叫他小柔吧。
將近一年前,我問過小柔,他以後想要做什麼工作。他說他不知道,只要賺大錢照顧媽媽就好。甚至還說出「愛情和麵包,我要選麵包」這種超齡的語句。總之小柔很懂事。
小柔這幾個月很喜歡分享最近看到的衣服,再把他畫出來。就在最近,他正式把這個想法跟我說。
「我知道我以後要做什麼了!」小柔拿著蠟筆說。
「以後想做什麼呢?」我問。
「我想當服裝設計師。」
「很好啊,你知道服裝秀嗎?」
「我知道,希望別人會穿我設計的衣服全台上走路。」小柔說完繼續跟我介紹他設計的衣服,包含設計的理由。
最後,我花了點時間跟他說了些話。
「欸小柔,你以後長大啊,不要忘記喜歡設計衣服的感覺喔。」我說。
「可是我會變心。」
我突然愣住了,變心?嗯?
小柔接著說,「我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這麼喜歡,人會變啊。」
「你不會覺得很可惜嗎?原本這麼喜歡,後來就忘記了。」我問。我甚至不確定他聽不聽得懂我的問題。
「不可惜啊,我還可以喜歡其他東西。」小柔笑著看著我,繼續低頭看著自己設計的衣服洋洋得意。
「還可以喜歡其他東西」,好寬闊又好震撼的一句話,是這個才五歲的孩子告訴我的。
於是我想著,執著啊,會讓我們忘記我們還有喜歡其他事物的能力,讓人因無法割捨而痛苦,最後停滯不前。然而,不管人心怎麼變化,環境如何遞嬗,我們都不會失去愛的。
我們有許多原理原則,是哲學知識論上的基本信念般,無法被有效論證,只有相信與否。如無罪推定怎樣先預設人生而無辜,又或者我們被教導生而為人者應享有一切人權。願——生而有愛——這個基本信念,也成為你我的信條。
有朝一日,我們會深切地喜歡。將至以先,勿忘有愛。
這回是你治癒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