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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我的青梅竹馬 第八篇 :如果還有明天

作者:人不痴│2020-12-10 19:07:48│巴幣:2│人氣:118
『『星期五,蕭宛芸的早晨。』』

「不行…完全睡不著啦!」
我煩悶的將雙臂往外伸展,從床上抬起上半身。
真是的,都是因為胡智宏那笨蛋,害我一整晚都睡不著。
我兩手拿著這張昨天從教室抽屜裡拿到的信紙。
看著這張紙,沒想到它居然就是我失眠的原因,而真正的犯人還是胡智宏,讓我有種輸掉比賽的相同感受。
雖然這封信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挑戰書一樣的東西,但是我已經看到這信真正的含義了。
這個P.S的部份實在是太明顯了,簡直是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地步。
沒錯……
真相就是……
「邀我約會的邀請函嘛!」
說出這句話的我,又突然覺得臉頰發熱,將這張紙放到書桌上。
我故作冷靜地開始梳妝打扮,準備上學。
本來想說胡智宏最近跟學妹,還有那個自以為身材很好的田徑女,最後還有個娘娘腔走蠻近的。
甚至還以為在胡智宏的心中已經快要沒有我的存在了……
但是……
沒想到……
「對……胡智宏來說,我果然才是最重要嗎?」
注視著鏡子,不知不覺這樣想的我,臉頰又開始迅速發燙。
「不過沒想到胡智宏是那種當面說就會不好意思的類型呢,平常一直吐嘈我正確的言行,其實意外的很容易害羞嘛,居然還用電腦打字,最後還想用秘密逼我,但是……即使他不這麼做,我也一定會答應的呀~」
我愉快的換完制服,吃完媽媽親手煮的早餐,走到鞋櫃穿好鞋子。
「媽,我出門囉。」
打開門後……
胡胡胡胡胡智宏!?
實在太突然了,我沿著牆壁,一直倒退。
「蕭宛芸,妳總算出來了,我有事情想跟妳─唔哇!為什麼要突然離我這麼遠啊!?」
不行,要趕快冷靜下來,不然我會有種被這笨蛋看扁的感覺。
「我幹嘛接近明天就要死在我手下的傢伙…?」
我怎麼突然進入戰鬥模式了?奇怪。
「等等!我就是來解釋清楚的!事情不是妳想的那樣啦!」
胡智宏如我所料,似乎很慌張的想要跟我講出實情。
我才要說等等呢!難道他要在女孩子面前說出這麼害羞的事情真相?
我想我必須替他掩飾一下!
就這樣講好了…
放心吧!我知道真相的,所以你什麼都不用再說了。
「放一百二十個心吧,我對於有人自願想幫我做『一個高中青年到底要幾個蕃茄炒蛋才能死掉』的實驗可是開心的不得了呢,你的墳前,我會用蕃茄炒蛋當作供品的。」
好像掩飾過頭了?奇怪。
「不需要!拜託聽我講話好嗎!」
胡智宏現在的表情猶如等著被宰的小老鼠一樣,更加惶恐了。
但是真的不用再解釋了,我們相處這麼久了,你的想法我會不清楚嗎?
「開玩笑的啦,我怎麼可能會這樣做呢?胡智宏,我們可是好朋友喔!」
為了讓胡智宏冷靜下來,我擺出我最棒的微笑。
「我覺得妳剛剛可以說是超級認真的喔!我完全當真了啊!」
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微笑似乎讓胡智宏更害怕了?
我的確是很認真呀,只是有點掩飾過頭了而已。
那我把剛剛的話再重說一遍好了,這次要說的更簡單易懂!
「不會死人的啦,我會在你快死掉前停止餵你吃蕃茄炒蛋的,不用擔心。」
「不是還在實驗階段的嗎!?」
我是笨蛋─!
不行…再這樣下去,事態恐怕只會越變越糟糕,我還是趕快去學校吧!
「好啦好啦,為了明天,我想我們先不要碰面比較好,拜拜囉。」
我說完後,就快步離開胡智宏的眼前。

帶著輕快的步伐,不知不覺就愉悅的哼著旋律的我漫步在街上。
「真期待明天的到來呢~」
『『星期五,已確定明天穩死的胡智宏的晚上。』』

放學後,我和學妹置身於公園裡的長椅,明亮的路燈照亮我們。
但我的心中卻是一片深不見底的黑暗。
會和學妹在這裡的原因,是因為我極力想阻止張元賢外加一個吳能的計劃,不管結果如何,等著我的幾乎都是死亡選項?
如果赴約了,蕭宛芸就會用她的必殺絕招『蕃茄炒蛋』殺了我。
如果沒有去赴約,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這樣覺得,我認為蕭宛芸會在我當天睡午覺的時候,從我呼呼大睡,一張一闔的嘴巴放入毒物『蕃茄炒蛋』殺了我。
………
為了不讓這種不管怎樣都要因為『蕃茄炒蛋』殺死的結局發生,我把學妹找了出來,將事情原委都告訴了學妹,來好好擬定作戰。
但是學妹聽完了事情經過之後,卻難過的搖搖頭說:
「學長…應該會死吧?」
「別放棄希望啊!只要還活著一定會有希望出現的!」
「但是聽完你今天早上和學姊遇的經過…我才知道,學長根本是學姊的敵人耶。」
「敵、敵人?有到這種程度嗎?當鄰居都當這麼久了,居然會是敵人!?」
「而且還是非常想要殺死的敵人。」
「明明想要殺我的人就住在我家隔壁!為什麼我卻沒有手機可以叫警察!?」
事情為什麼都這麼剛好呢?
「學長,應該還沒有到要叫警察的地步吧…」
「過幾天就會變成屍體的我…!妳覺得還不到叫警察的程度!?」
「冷、冷靜點!」
「妳說的沒錯,我要冷靜,一定還有活下去的方法……」
「好壯烈…!彷彿真的會死人一樣。」
弄不好的話,的確是要死人了。
「對了,妳的手機借我,搞不好還能跟蕭宛芸解釋清楚。」
「等、等一下,難道學長要借我的手機嗎?」
「人命(我的)關天啊!拜託妳了。」
「可、可是……」
學妹還是很猶豫。
「過幾天會帶好幾張蕭宛芸的寫真照,這樣可以了吧?」
我當然是騙人的。
「學長,要打多久都可以唷,不過通話時間以秒計算,每秒一張照片。」
「我的數位相機借妳,下次妳就偷偷潛入她房間好好拍幾張吧。」
學妹的要求會不會太難了一點?
從學妹那裡借來手機,我將手機的蓋子打開……
「這……!」
為、為什麼手機桌布會是蕭宛芸穿粉紅色連身泳裝的模樣啊!?
「所以我才不想借給學長嘛……」
學妹一臉不好意思。
這手機主題到底是怎麼弄來的?我超級好奇啊!
真的必須要無視桌布(泳裝)、目錄(啦啦隊裝)、通訊錄(網球裝)。
我開始尋找蕭宛芸的電話號碼……啊咧?
「通訊錄就只有存入蕭宛芸的手機號碼……」
「因為這是『學姊專用手機』,一般手機在我書包裡。」
「一開始就借我一般手機不就好了!其實妳很想告訴我這支手機的存在對吧!?」
我完全搞不懂學妹心裡的想法耶。
算了…只要有蕭宛芸的號碼就好。
按下去!
『學妹,有什麼事嗎?』
手機傳來了蕭宛芸的聲音。
沒事,我可以的,現在蕭宛芸似乎有種可以解釋清楚的感覺。
「蕭─」
『嘟─嘟─(掛斷)』
「呃…怎麼突然掛斷了?」
「收訊不良嗎?」
學妹感到好奇的跑過來看看情況。
接著,學妹的『學姊專用手機』的簡訊鈴聲響起。
應該是蕭宛芸傳來的吧?
我將簡訊開啟……
『DEAD END』
死定了─!
為什麼只是打電話給蕭宛芸,我的DEAD END條件就成立了?
「學長…你明天果然還是會死翹翹……」
「不對!這又不是未來日記,應該不會死的,對不對?」
「我覺得有些人的人生雖然短暫,但想必活的很精彩吧。」
學妹並非看著我,而是看著更遙遠的遠方。
糟糕,我好像真的要死了。

「學長…這方法可能野蠻了一點,但我覺得這是最後一個辦法了。」
「難道是……」
「沒錯,就是明天在他們見到學姊前阻止他們……」
「…妳願意幫我嗎?」
「嗯,當然可以。」
學妹爽快的答應。
「太棒了,這下我可以迴避DEAD END了!」
只要有學妹的超強蠻力,一定可以的!
「……但是他們就約在離車站不遠的地方先碰面,這就讓我苦惱了。」
「呃…妳怎麼知道他們先在哪碰面?」
「因為我之前有聽到呀。」
對喔,學妹之前有躲藏在某處,偷聽張元賢他們的計劃。
「但讓我苦惱的是,他們先碰面的地方就在車站前廣場附近,很靠近跟學姊約定的位置……」
「是怕被發現嗎?」
「不…就位置來講,好像有大牆隔開,所以應該是不會被發現。」
「那妳苦惱的原因是什麼?」
「…我怕對方的慘叫聲會傳到學姊的耳裡……」
我是不是該把『DEAD END』傳給張元賢和吳能呢?
「沒、沒關係的…!明天人會很多,慘叫聲應該會被蓋過去的。」
不然到時候是我的慘叫聲傳到全世界耶。
「嗯…希望是這樣……」
感覺學妹不太接受的樣子。
「我可以問個問題嗎?」
「請說。」
「妳怎麼會想幫我的忙呢?」
「真的要我說出來嗎……?」
學妹因為我的問題,感到非常害羞。
難不成…!?我的粉色幻想突然產生了好幾十種在腦海裡。
「…主要是為了看學姊穿最好看的服裝,外加打倒想危害學姊的敵人,然後順便幫學長迴避一下『DEAD END』。」
沒想到我的命比蕭宛芸的衣服還不如耶?不過算了。
我抬頭仰望夜空,握緊拳頭下定決心。
明天…我一定要活下來……
沒想到才年僅17歲的我,連機車駕照都還無法考的小男孩,就要接受如此殘酷的現實。

「…學長……」
學妹低語著。
「怎、怎麼回事!?」
不知為何,頭頂上的路燈突然一閃一閃的,一下亮起來又暗下來。
「…我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非常非常想要問學長。」
燈光不再亮起來了。
「唔哇!月亮還被一大朵烏雲罩住了!好暗!」
身旁的氣氛很迅速的冷卻下來,讓我感到恐懼。
「我叫什麼名字?」
不妙,我看見死神在跟我揮手。
「那個…學號可以借我看一下嗎?」
應該可以看見名字吧?
「在看學號前,請先叫我名字一聲好嗎?聲音要大到可以震撼大地。」
學妹刻意雙手抱胸,不讓我看到任何有關學妹本名的蹤跡。
妳的要求太難了,真的。
「呃呃,我想妳有可能會因為蕭宛芸的打扮而狂流鼻血,妳還是回家趕快準備輸血袋吧。」
「難道學長想讓一個瘦弱的小女孩獨自走夜路回家嗎?學長還是送我回家吧,有空的話,最好每分鐘都叫一次我的名字。」
學妹眼角泛淚,很可憐的看著我。
等妳的殺氣不會讓路燈故障前都免談!
「老實跟妳說…一走進無人的街巷我很有可能…,不,是一定會變成專門偷襲瘦弱的小女孩的變態怪叔叔啊!」
「沒、沒關係,我有自信可以把學長擊退。」
那為什麼還需要我送妳回家啊!?
咦?怎麼學妹身邊閃起微弱的光芒?難道是…?
「鬥氣!我看見學妹身上發出鬥氣啊!」
「…學妹……?」
啊,我就要死了。
「等、等一下,我明天就有可能會死了耶!妳不覺得為了同情我,先讓我做好死前的心裡準備比較好嗎!?」
「我會留最後一擊給學姊的…」
「唔喔喔─!!!」

………
當我的慘叫聲響徹雲霄的同時。
我才知道,人真的很應該珍惜生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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