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找了律師,嘛... 總之是之前酒駕案的事情
現在律師給了我兩條路
認罪>認罪的話,法官會念在我是初犯的關係所以予以緩刑,且如果在接下來兩年我都沒有做出任何蓄意的違法行為,那這個案件就當作沒發生過,既沒有前科也沒有罰金的問題
爭取>繼續爭取自己的權益,但只要律師或是法官沒有找到相關有利的證據的話,我就很有可能會背上酒駕的罪名及公共危險罪的前科
先講,我是真的完全沒有喝酒= = 不要真的把我當成酒駕犯了
一般人都會選認罪的吧,只要接下來小心就可以免於刑罰的部分
但就是過不過得去自己心裡的那道檻吧
嘛... 我是過得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