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首詩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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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論身形色,鬼魅與來世,佛說業力轉,生生來相續;
心主心造作,業力隨念起,色滅業猶在,燈滅字存跡。
我識諸蘊造,輪轉無主體,卻當此身識,不滅而有生;
百燈同一火,薪傳千萬里,唯是業力作,輪轉無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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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認為我們的身體、相貌、形象等等色相,以及鬼魂、前世今生等等,都是由業力支配運作的,這一生結束了業力會接續到下一生,沒有終止,這過程沒有來世也沒有過去世。
他認為我們的一切行為是自己的心做出來的,而業(即緣起作為等有意念的任何活動,為善惡意念活動的總稱)是透過念頭、意識發起的,即使此身滅了,但是所作留下的東西仍在,好比將燈火滅了但字跡不會消失。
這個我和意識,其實就是五蘊相互作用的結果,這個五蘊(色受想行識)是造成輪迴的根本,由於認知到這一切僅是五蘊在運作輪轉,所以這過程是沒有主體的,當然就沒有靈魂、神存在的推論。
而人卻將這五蘊形成的種種現象,妄度是體內有一個不滅的靈體或靈性,有來世和過去世,這是錯誤的想法,仍然活在想像之中,沒有看見真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