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視 3D 技術侵權案,是原 Sony 技術人員「富田誠次郎」認為掌上型遊戲機 3DS 侵犯了 Tomita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td. 相關技術,並在 2011 年提出專利訴訟的案子。
2013 年,法院認為任天堂侵犯原 Sony 技術人員「富田誠次郎」的專利,因而敗訴。得支付賠償 3020 萬美元的專利費用,而在隔年 2014 年判決任天堂須以「每台 3DS 批發價格的 1.82%」支付權利金,另外也裁定任天堂需負擔 24 萬 1231 美元的訴訟費用,但是任天堂決定將會繼續上訴。
訴訟時隔多年,根據多方媒體的報導,任天堂 3DS 裸視 3D 技術侵權案,美國紐約聯邦地方法院終於在 2016 年 4 月 25 日作出裁決,宣判本次 3DS 侵權案並非事實,全案由任天堂勝訴,無須賠償相關的專利費用。
任天堂表示,本案判決代表著聯邦法院認定本社的主張、並作出了適當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