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法-一個最近一度被討論很多,但卻臨時喊咔的法律。
但是小鈴今天不是要討論這個法案,而是要討論更嚴重的事情「版權法」。
在90年代,台灣出口一度成為世界的要口;畢竟台灣退出聯合國,那麼國際貿易就變成生存的重要大事。
先不講經濟怎麼起飛,以及與日美之間的經濟、環保糾葛;結果而論,台灣第一次走出大路、發大財是成功的。
這個成功有多成功?台灣整體市占率高達世界量的1/3~1/4(因產業而有差異)。你以為玩具總動員當中,巴斯光年Made in Taiwan是騙人的嗎?不,那是真實發生過得事情
那時候社會氛圍還沒全面解除戒嚴的情況下,出版社偏偏又遭逢國民黨政府,藉由各種理由打壓本土動漫作品,導致各種漫畫作品出版,慘遭滅絕的窘境
在此情況下,出版社的人不是出走轉換行業;就是開始鋌而走險。
將許多國外作品,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開始盜版盜印。
台灣成為世界有名的盜版王國,就是在這種環境下,開始成為喧囂塵上;殊不知差點成為國際間的大笑話、甚至是外交危機
凡舉現在依然流行、知名的動漫作品,在那時候沒有不被盜版盜印的。你以為這樣就很扯嗎?當然不是。
當時最扯的事情是,「沒有任何一間出版社」獲得國外版權的授權。而事情鬧的最大的盜版作品是什麼?是「哆啦A夢」。
那時候雖然台日沒有什麼國際上的往來,但還是有台灣的學生,前去日本留學。而這些留學生當中的一個,則成為了「藤子。F。不二雄」的助手,幫忙作畫「哆啦A夢」
當他回國之後,在各種因緣際會之下;開始在某出版社開始連載台灣版的哆啦A夢。
當你前去某些診所、二手書店,看見那些與日本原作劇情不同、但也沒有獲得日本官方授權的「哆啦A夢」,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你以為他只有畫自己原創短篇嗎?他還甚至畫了自己的原創大長篇,大雄成為一度死亡的救世主。
後來有日本人到台灣發現這件事,回報給小學館;發現台灣各種侵權盜版的問題,就整個大爆發,一度鬧到日本出版業眾所皆知的地步。
而日本出版業,則發文給日本政府,日本政府為了對此事的重視,則派出大使前來台灣政府抗議的程度。
台灣政府為了彌平此事,則要求該出版社「停止哆啦A夢,在台灣的各種原創連載」,其次要求各出版社,若要持續出版國外漫畫,須付出版的版權費,台灣也在那時候才正式重視版權出版。
你覺得中介法有問題,小鈴不反對,畢竟還沒正式上路,也還在立院審議協商。
但那不是可以用各種方式侵權盜版,合理化自己版權濫用的理由。
不要為自己侵權找藉口,也不要為了你自己害到所有
重視版權與
熱愛動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