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神經病」像是「路上隨時會咬人的野狼」一樣,但現實野狼都被抓起來殺光了,
現在路上有一堆隨時會殺人的神經病,就像放任亂跑的野狼一樣危險。
假設「神經病成年殺人犯」像是「真的5歲小孩」一樣,
就民眾看起來他就只是成年殺人犯,會買刀、會帶刀、聽得懂、會生氣、會殺人,
這是既定事實,無關他的智商,沒有一個5歲小孩有這種行為能力。
警察叫5歲小孩坐車給票,小孩也不會買刀帶刀殺警察,說一個成年人像5歲小孩殺人根本荒謬。
所以神經病像野狼殺人?那就安樂死。
所以神經病像5歲小孩殺人?5歲小孩根本沒有買刀帶刀殺人的行為能力。
而且警察叫他給票,他才生氣拿刀桶,我不認為這叫精神障礙,純粹情緒異常。
人民關注就是有漏洞,覺得會危害到社會大眾。
無關律師出嘴就是想紅賺錢。
總統和院長等政治人物說話就是該改法律。
法官會這樣判就該給理由,無法說服人民就是失職。
醫生會這樣判就該給理由,病情輕重程度判斷?失聯沒吃藥不用通緝?
總統、法官、警察、神經病,都是人民納稅錢養的,
神經病殺警察其實是人民該決定的事,如果法官人民不服,判決應該由人民公投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