梣:
1. 被幹掉的人,通常都是熟人下的手,熟人尚且不可盡信,更何況是「不熟」的網友?
2. 女生真的必須要多擔心一點自己的人身安全,畢竟世風日下。
至於工作的事情,假如真的覺得作不下去,那馬上走人比較好,
假如只是單純覺得公司沒辦法長遠,那就做滿 15 天拿薪水走人就好,
不過,最終還是看妳個人,加油吧,阿噗~
01-20 01:38
這裡荒廢了:
很多新聞遇害的人都是由熟人下手的...
所以我的想法跟小貓一樣...
才會先問她是不熟的網友還是很熟的朋友...
我跟她說我不會去,以為她會因此打退堂鼓,
沒想到她說她一個人也會想辦法的...
我總是會擔心她,可是她說自己已經很小心了,
我不曉得自己是太神經質還是什麼...
讓我覺得有點挫折...(劃圈圈)
我覺得公司沒立案、沒替人投保、不支薪和半薪的事也沒事先說明,
讓我覺得很扯...
現在我發現上次簽下的契約書是寫"承攬委託契約書",
經查網路後,才知道那種契約跟一般的公司員工好像不太一樣...
01-20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