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接到高中老師的電話,說她燒炭,走了,遺體過了幾天才被發現。
我先是震驚,但隨即想到,啊,她有在吃憂鬱症的藥,好些年了,彷彿憂鬱的盡頭就是死亡,然而,我們忘了,一切的盡頭都是死亡。
她眉清目秀的,剪了個帥氣(亦讓我欽羨)的男生頭,有個學妹女友,一直算是班上的中心人物(不過其實高一,我不覺得班上有什麼中心與邊緣,就是那一年讓我相信世界上真有這麼和諧、快樂的團體,這是全人類的奇蹟之一。)
我一時間不曉得該如何是好,我跟她同班三年,卻不怎麼捻熟,我不該是第一個接收這消息的人,應該是讓和她要好的人知道,那些她真正了解與被了解的人們。
死亡很近,我清楚,雖然讓我第一個落淚的死亡是半個月前剛走的小狗,而自殺,第一次這麼近。
我和她有距離感,那種距離感往往出現在我想深交卻不知如何是好的人們身上,和她相處令我不知所措,有次偶然撞見她在吃百憂解,我隨口問問,心裏明白,她的苦是會深藏在心裡的,無論如何外人都碰除不到。
我第一個通知和她常在一塊的同學,她意外的很冷靜,說她辛苦了,說我們要穿著一年級的聯服去送她,說她最懷念一年級的我們,聯服是臟青色的,我們時常笑稱著要去幹架,分班後還是會在運動會的尾聲由各自的班級來到大草原,唱我們的聯歌,感情之要好別班會心生忌妒而抱怨,而我們高昂著頭接受這些抱怨。
畢業一年後,再度全體套上這件藏青,面對生命的消逝。
生命的消逝,主體在於消逝,任何人都會消逝。
然後我想到這可能是我的結局,就如同對《梅爾羅斯》的共鳴,因為那是我能想像的未來。生命是一切的基礎,必須先有生命,才能搭建其餘,反之亦然。我從來不反對自殺,因為我不願意在最後還要反對自己。
生倫課煩人至極的老師極力反對自殺,她說:「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在解決生命?」
可是, 我就是問題本身。
況且死亡,最後生者口口聲聲都是說,我沒能見她最後一面、我再也見不到她了云云,有誰是以死者為主體在思考?我不責備,因為生命是屬於生者的,而她在死亡的那一刻,生命仍然是屬於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