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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我做過不少工作,涵蓋不同領域、職位與業務內容。在這麼多公司組織裡,現在這間真的相當特殊:
上下班時間自己訂。
是的,我們可以悠閒地起床、梳洗、整備,以相對從容的步調晃到公司,投入工作。只要在公司待上足夠的時間、完成小組/整體/自己的進度需求,便可離去。同樣地,一週五天上班日,只要待滿規定的時數就沒問題,到班與下班時刻都可自行安排。
在我眼裡,本制度是另一種「責任制」的體現:用自己最舒適的節奏、掌控自己應負的責任,轉換成成果。妥善安排之下,我們也更能抽出時間來放鬆、充實自我、追求第二興趣。公司晚上偶爾也有團體型的活動、班級,目前還未參與,等更有餘裕時也許會考慮。
當然,必要的會議不可缺席(而我們剛好常常在開會),工作時間長太奇怪也不利於與組員的搭配。這兒並不是完全放任,而是讓員工更具自主空間。的確是我前所未見。
作為小菜鳥,現在還很難說對整體而言是好是壞,不過觀察本就是我喜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