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中全家裡重新複習了Python起來,畢竟今天來陪考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想說打遊戲也會覺得無趣,就以讀書開啟了這一天,感覺還挺不錯的,今天複習了《精通Python
》這本歐萊禮出版的程式語言書,大概半年前還是多久以前就已經把這本讀完了,但是第一次總是會漏看許多東西,或者很多東西都只是有個概念性,很快的沒有繼續使用就會一下就忘光,再加上學了這語言卻沒有經常的去使用,就好像買了書,卻不看一樣,其實沒有太多的意義在,所以這幾天下定決心要好好的運用自己所會的,即便對很多東西還是一無所知,好了,該來回歸正題了。
今天第一章主要是在介紹Python這個語言,大部分的程式語言書好像都有個通例,就是要利於推廣這本書的所使用的語言,不過這也不外乎,畢竟對於作者來說,這是他在程式生涯當中,可以說是自己最熟悉最常接觸的東西,說是有感情都不覺得驚訝,當然第一章介紹了許多程式語言基本概念,畢竟這是一本要讓完全沒接觸過程式的人有辦法輕鬆理解的一本書,不過第一章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自己的見解:「在電腦程式中看到的概念,會有許多例外存在,但這可以說明程式並不是個神祕的東西,只不過你必須學習正確的文字與規則罷了。」
接著進入到了第二章節,在這個章節開頭就有句話讓我非常深刻,「Python所有型態的東西都是用"物件"來實作的」,這讓我想到Java以及JS一些物件導向的觀念,想不到Python竟然也是這種存在,後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非屬賦值與便利貼不可,這段話:「變數就是個名稱罷了,可以想像成是便利貼一樣,他只有被賦於值的作用,並不會因為更動這個變數而進一步影響到物件。」這讓我後續在深入的時候,對於作者想要述說的概念非常容易就掌握,甚至一下就理解,這是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沒有領悟到的概念。接著進入到許多函式的介紹及使用方式,其中幾個重要的重點有Char以及String都是不可變的,也就是說必須使用複製的方法,來產生相同的效果。
到了第三章節目前還有幾頁沒有讀完,不過有一些重要的規則要記得是Char.String.Tuple都是不可變的,Tuple是Python裡獨有的,與list功能相近不過不能變動,可以想成常數的串列,偕著一樣介紹許多函式,其中一個del"陳述式"可以想像成是撕便利貼,append()及pop()則是可以形成LIFO的資料結構,Stack.pop(0)則會形成FIFO的資料結構,這就跟在C語言裡面學到的資料結構概念是相同的,接著則介紹到dict,dict與串列相似,但並不在乎順序,在其他語言對應的概念hashmap、Associative Array,接著作者介紹到集合,高中時期因為有在楊正補習班上數學,而且是從高一讀到高三,所以邏輯概念其實並不弱,也非常容易上手。
目前還剩下幾頁沒看完,晚點會把他們讀完,並且實作作者所給的待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