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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兮2016第4期】對司中的考察 作:xshibaog

作者:玄都之王│2016-04-28 22:13:53│巴幣:12│人氣:128
 關於司中這個神靈,我很久以前就對於其源流及神格感興趣了,或許是因為當初看見祂與司命風師雨師等並列,但是卻難以理解祭祀其的重要性。而當我想要查找別人的文論時,卻又是找不到多少有價值的東西,於是就花費了幾天時間梳理出這篇東西來,希望不至於作無用之功吧!



目次:
一、司中是古天神的考察
二、司中的神職屬性
三、有關司中祭祀的沿革
1、論司中信仰的斷絕
2、司中祭祀的再起
3、歷代祭祀司中的實踐



一、司中是古天神的考察
 《周禮‧春官‧大宗伯》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沈祭山林川澤,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從這裡可知司中乃是天神。首先,注疏解釋槱祀與禋祀、實柴等祭祀方法都是祭祀天神的,大概就是放柴上燒掉一類的做法。然後,與司中並列的司命、風伯、雨師這些都是天神來著,可見其也應當是相同類型的神。再然後,司中、司命、飌師、雨師是與昊天上帝,日月等星官,社稷、五嶽、山林川澤等區別開來的,那麼這裡司中、司命、飌師、雨師也不就應該是星官了,如果只是普通的星辰,又何必特意列舉出來呢?雖然後世多以之為星官,但,我覺得說這些神靈是星辰之神,更可能是不同體系的復合,乃至後人的牽強附會。例如鄭玄注:「風師,箕也」,意思是「月離於箕,風揚沙,故知風師其也」。這樣就像用五星配合五官一般,多半是後人附會。就像據考甲骨文有四方風神,倒是沒有聽說有四方風星一說。雖然說有時候從星辰崇拜的角度來探究神靈的起源確有不錯的效果,但這樣也確實讓很多的神祇慢慢的消退人性了,這個似乎也是儒家祭祀的一種趨勢。最後,從這個組合的情況也可以猜測司中是與司命相匹配的神靈,因為同列的風伯雨師就是如此。

 《周禮》這一則是有司中出現的最早的資料,按《周禮》應當是戰國末年乃至漢初成書,但是其成文資料也應該是源自先秦,尤其是這些有關祭祀上的內容,所採用的材料可靠性應該是比較大的。按賈公彥《周禮正義序》載:「《周官》孝武之時始出,秘而不傳」;「既出於山岩屋壁,復入於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見焉。至孝成皇帝,達才通人劉向、子歆校理秘書,始得列序,著於《錄》《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記》足之」一說,如果司中是周禮源出的話,同時代的文獻就不應該有此神之名,必須得後來《周禮》成為經典被人尊奉時才有其身影出沒。不過從我們從同一時代的天文資料就可知司中姓名,這樣自然可知司中有其根基。

 《史記‧天官書》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在斗魁中,貴人之牢。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名曰三能。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為乖戾。輔星明近,輔臣親強;斥小,疏弱。」

 文昌宮的六個星官,上將次將貴相司命司中司祿簡直讓人覺得前三個和後面三個不是同一個畫風的,不過這樣也可以佐證司中有其出處,以及司中與司命隱隱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說「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名曰三能」並沒有細說其中的名字,大概可以揣測太史公所知道的三能的名字並不是司中司命之屬,或者太史公不能確定,故略筆不提。

 《漢書‧天文志第六》曰:「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祿,六曰司災。在魁中,貴人之牢。魁下六星兩兩而比者,曰三能。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為乖戾。柄輔星,明近,輔臣親強;斥小,疏弱。」

 這裡與《天官書》的說法不太相同,「五曰司祿,六曰司災」不僅用司祿頂替了司中,還添加了一個司災接班。不過關於三台記錄與太史公無異。

 在這裡有一份關鍵的文獻資料就是《開元占經》,因為此書保存了大量的緯書內容,這些相關的材料作為現在所能接觸到的第一手秦漢乃至於先秦時期的星官資料,對於我們論證司中古已存在是很有利的。

 我大致檢索了該書,摘錄了部分相關的材料,並削刪有些不必的內容。簡要的概括了對於三台與文昌諸星的說法。

 三台六星的說法有:
 石氏曰:「三台六星」《黃帝占》曰:「三能,曰太尉,司命;次星曰司徒,司中;次星為司空,司祿。」《黃帝占》曰:「泰階,天之三階也;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為庶民。」《禮緯含文嘉》曰:「三台為天階,太一躡以上下;一曰天階。」《春秋緯元命包》曰:「三能,主德,聞德宣符之;上台,為司命,主壽;中台,為司中,主宗室;下台,為司祿,主兵。」《論讖》曰:「上台上星,主兗豫;下星、主荊揚;中台上星,主梁雍;下星,主冀州;下台上星,主青州;下星,主徐州。」 《荊州占》曰:「司命、司中、祿星。」《黃帝占》曰:「司命、司中、司祿」甘氏曰:「司中司祿」郗萌曰:「司命、司中、司祿星」黃帝曰:「上台司命,中台司中,下台司祿。」

 文昌星的說法有:
 《黃帝占》曰:「文昌,第一星,為上將,建威武;第二星,為次將,臨左右;第三星,為貴相,主文理;第四星,為司命,主賞功進賢;第五星,為司中。主司過詰咎;第六星,司祿、佐理寶。」《春秋緯》曰:「文昌宮,上將招威,次將輔主,貴相宣德,司命進官,司中滅咎,司祿賞善。」陳卓曰:「文昌,一星上將,大將軍也;二曰次將,尚書也;三曰貴相,太常也;四曰司中,司隸也;五曰司怪,太史也;六曰大理,廷尉也。」《運斗樞》曰:「彗星出文昌上將星,大將軍反;出次將,左右將軍反;出貴相,大司徒反;出司祿,得勢大臣反;出司命,天下有權者俱反,亂尤甚。」

【如上可知,司中起碼在星官系統之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因此,通過與《周禮》的資料對比,可推測司中是先秦時期所祭祀的神靈,後來神名被星相家用來命名星辰。】



二、司中的神格
 既然已經可以確定有這個神靈存在,那我們現在就可以探究一下司中是何種神了。

 先看《周禮注疏》有關於司中的注釋:先鄭云「司中,三能三階也」者,案《武陵太守星傳》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為大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云「司命,文昌宮星」者,亦據《星傳》云:「文昌宮第四曰司命,第五曰司中。」二文俱有司中、司命,故兩載之先鄭以為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星。今案:三台與文昌皆有司中、司命,何得分之?故後鄭云「文昌第五第四星」。必先言第五後云第四者,案文昌第四云司命,第五云司中;此經先云司中,後云司命,後鄭欲先說司中,故先引第五證司中,後引第四證司命,故文倒也。案《武陵大守星傳》云:「文昌宮六星,第一曰上將,第二曰次將,第三曰貴相,第四曰司命,第五曰司中,第六曰司祿。」是其本次也。云「或曰中能」者,亦據《武陵大守星傳》而言。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為大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引此,破先鄭也。

 不論先後鄭認為司中是哪個星官,但這樣都沒有大的差別。雖然我覺得確有一些神祇源出星官,但是用來解釋這裡就不太靠譜了。

 清人黃生 《義府‧司中》曰:「《周禮》有司中、司命二字,始不解司中之義……《國語》云『左執鬼,中右執殤宮』。此中字正與司命之中合。蓋司中、司命一神,即今俗所謂南斗注生、北斗注死是也。司中主生,司命主死,故並祀之。左執右執云者,猶言生殺在其柄,如司中、司命之神,凡大人小兒之命,皆得主之耳。」(此段源自百度百科司中條目)

 此說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其立論的「《國語》云:『左執鬼,中右執殤宮』一句」斷句與他人不同,他人都是「左執鬼中,右執殤宮」,所以他的論證可以說是根基不存。

【黃生(明末清初學者)安徽歙縣人。著作集合在安徽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黃生全集》,但是因為沒有找到電子版,我也沒有實體書,所以採用的是百度百科詞條的東西,正誤不知,姑且信之。】

 呂思勉先生於《先秦史》有論:司中,司命,先後鄭皆以三台及文昌宮星說之,其實非是。《莊子‧至樂》云:「莊子之楚,見骷髏而問之。夜半,骷髏見夢。莊子曰:吾使司命復生子形,為子骨肉肌膚。」知古謂人生死,皆司命主之,故古人甚嚴畏焉。《風俗通》云:「今民間獨祀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檐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是其事也。《周書‧命訓》:「天生民而成大命,立司德正之以禍福。」此篇所言,皆善惡壽夭之事。中德同聲,疑司中即司德,察民之善惡,而司命據之以定壽夭也。鄭注《祭法》曰:「此非大神,所祈報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耳。」說自與其《周官注》相違,《祭法注》是也。多神之教,神有大小。大神之位雖尊,然不親細事於人生關係不切,故人所尊崇者,轉以小神為多。神既有分職統屬,初不虞其瀆亂。或以一神教善於多神,亦偏見也。【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年9月第1版 453頁】

 我覺得呂思勉先生此說是較為靠譜的,司中的神格大概就是監察人之善惡品行這種屬性了。首先可知司中是天神無疑,其次從上面有關的材料也可知司中與司命二神關係頗為緊密,或許可以類比於風師雨師這樣神職相互配合的神祇。然後,按《說文解字》解「司」曰:「臣司事於外者。」釋「中」曰:「內也。」所謂的「內」或許就是指人的內心的品行德行吧,抑或者如三屍神一般,在人的身體之中,如後世之灶君,住在百姓家中監督民情。

 司中監察人的品性,而司命憑此定人之壽命。這裡可以聯系兩個例子聯想一下這樣的職能,先是《重修緯書集成》卷六《河圖紀命符》稱:「三屍之為物,實魂魄鬼神之屬也。欲使人早死,此屍當得作鬼,自放縱游行,饗食人祭拜。每到六甲窮日,輒上天白司命,道人罪過,過大者奪人紀,過小者奪人算。故求仙之人,先去三屍,恬淡無欲,神靜性明,積眾善,乃服藥有效,乃成仙。」

 其後,《墨子‧明鬼》曾曰:「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鄭穆公(這個當為秦穆公,下同),當晝日中處乎廟,有神入門而左,鳥身,素服三絕,面狀正方。鄭穆公見之,乃恐懼奔。神曰:『無懼!帝享女明德,使予錫女壽十年有九,使若國家蕃昌,子孫茂,毋失鄭。』穆公再拜稽首,曰:『敢問神名?』曰:『予為句芒。』若以鄭穆公之所身見為儀,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三、有關司中祭祀的沿革
1、論司中信仰的斷絕
 《尚書‧舜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

 六宗為何神,漢以來諸說不一,我這裡提及這個是因為鄭玄謂六宗乃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既然摻和進了司中,那我就空發發議論吧。

《通典‧沿革四‧吉禮三‧禋六宗》有杜佑的評論,原文如下
 試評曰:「虞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漢以王莽等奏日月、星辰、山川、海澤、六子之卦為六宗者,按周禮『以實柴祀日月星辰』,則星辰非六宗矣。卦是物像,不應祭之。後漢馬融以天地四時為六宗者,禮無禋地與四時之義。孔安國言寒暑日月水旱為六宗者,於理又乖。鄭玄以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為六宗者,並是星質,不應更立風師、雨師之位。魏劉邵以衝和之氣六氣宗之者,氣先於天,不合禋天之下。氣從天有,則屬陰陽。若無所受,何所宗之?其閑有張迪以六代帝王,張髦以宗廟三昭三穆等,並不堪錄。後魏孝文帝以天皇大帝、五帝為六宗,於義為當。何者?按周禮『以禋祀昊天上帝』,則禋祀在祀天,不屬別神。又司服雲『祀昊天上帝,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昊天、五帝乃百神之尊,宗之,義也。或難曰:『書既雲類上帝,何更言禋者?』此敘巡狩祀禮之次矣。將出征,肆類也。禋宗,遍祀六天也。何以肆類之文而迷都祀之禮乎!」

⑴漢伏勝、馬融謂天、地、春、夏、秋、冬。⑵漢歐陽、大小夏侯、王充謂位於天地四方之間,助陰陽變化者。⑶漢孔光、劉歆謂乾坤六子:水、火、雷、風、山、澤。⑷漢賈逵謂天宗三:日、月、星;地宗三:河、海、岱。⑸漢鄭玄謂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⑹三國魏劉劭謂太極衝和之氣,為六氣之宗。⑺晉王肅等謂四時、寒暑、日、月、星、水旱。⑻晉張髦謂祖考三昭三穆。⑼晉司馬彪謂天宗、地宗及四方之宗。⑽北魏孝文帝謂皇天大帝與五帝。

【基本上杜佑所說的挺有道理的,不過也有些偏頗就是了。首先,六宗在上帝之下,山川與群神之上。既然如此,凡是有帝、山川、人間小神的說法都應該不合適了。然後,「禋」古義指燒柴升煙以祭天,《周禮》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如果用來祭祀高級天神也是可能的。再然後,《尚書‧舜典》的創作時間應當也是較古遠的,雖然不太可能是舜作,但是起碼祭祀的時候不會考慮那些虛幻的東西,比如卦象和氣這種說法。既然司中是比較古遠的天神,那麼作者撰述的時候存在司中的祭祀也是可能的。我覺得嘛,六宗應該是幾位高級的神祇來著,說是司中、司命這些神靈也有可能。當然了,這裡就是隨口一說。】

 《禮記‧祭法》云:「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這裡有司命一神,但是沒有司中。十三經之中,除卻《周禮》也找不到有什麼與司中相關的記載。】

 《史記‧封禪書》曰:「雍有日、月、參、辰、南北斗、熒惑、太白、歲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風伯、雨師、四海、九臣、十四臣、諸布、諸嚴、諸逑之屬,百有餘廟。西亦有數十祠。於湖有周天子祠。天下邽有神。灃、滈有昭明、天子辟池。於〔杜〕、亳有三〈杜〉(社)主之祠、壽星祠;而雍菅廟亦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唯雍四畤上帝為尊,其光景動人民唯陳寶。」

 又有曰:「長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屬;晉巫,祠五帝、東君、雲中〔君〕、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屬;秦巫,祠杜主、巫保、族累之屬;荊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屬;九天巫,祠九天。皆以歲時祠宮中。其河巫祠河於臨晉,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

 《風俗通義校注‧祀典‧司命》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下六星也。今民間獨祀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檐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汝南諸郡亦多有,皆祠以豬,率以春秋之月。
【今民間獨祀司命耳】

 九歌之十一篇:《東皇太一》、《雲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東君》、《河伯》、《山鬼》、《國殤》、《禮魂》。

 通過這幾例大概可以說明起碼在先秦時司中的信仰已經消散了,反倒是司命信仰依舊興盛。不過,作為祖上也闊過的象徵,其依舊在中國的星官系統之中占據一席之地,在《周禮》之中默默留存。這,也就是東山再起的火種了,只不過這一次人們已經遺忘了祂的本職,星官成為了新的工作。


2﹑司中祭祀的再起
 查閱《史記》和《漢書》之封禪與郊祀部分,並沒有提及相關祭祀司中的內容。先鄭注司中言其為文昌下六星,即三台也。後鄭則言司中乃文昌第五星。這兩個說法都是星官,本質相差不大。星官說可以說是漢末的經學解釋,而既然連鄭玄等這些漢時的經學大家都只能作如此解釋,也可知司中的信仰確實已經湮沒。

 在司中之神的信仰已經隨著時代發展的潮流下已經消散的情況下,又隨著時代的發展再一次興起了。死灰復燃的契機就是《周禮》之學的興盛,隨著其中禮制被歷代看重,祭祀司中作為其中吉禮的一部分自然而然的也順帶著被考慮了。

 而因為司中信仰的崩潰及神職屬性的丟失,導致經學家為《周禮》作注時,為了解釋司中源流,只能從《周禮》自身的文段和星相學說解釋。於是,司中一開始就沾染了濃厚的星官氣息,這樣也為其後來的星官化埋下伏筆。


3﹑歷代祭祀司中的實踐
《通典‧卷第四十二‧禮二‧沿革二‧吉禮一》
 後漢建武二年正月,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依鄗故事。為圓壇八陛,中又為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面,西上。其外壇上為五帝位。其外為壝,重營皆紫,以象紫宮,有四通道為門。日月在中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別位,不在群神列中。八陛,陛五十八醊。五帝陛郭,帝七十二醊。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外營四門,門各百八神。皆背營內向。中營四門,門封神四;外營四門,門封神四。凡千五百一十四神。

 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官宿五官神及五嶽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官星,雷公、先農、風伯、雨師、四海、四瀆、名山、大川之屬也。
【注意一個,司中是位列星官系統中的中官,所以凡是祀中官而又無單獨祭祀司中的話,都可以認為是以司中為星官。】

 梁武帝時,正月,皇帝致齋於萬壽殿,上辛行事。祀天皇大帝於壇上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帝、天文從祀。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風伯、雨師,皆從祀。

 後魏道武帝即位,二年正月,親祠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五帝以下天文從食。五精帝在壇內,四帝各於其方,黃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乙、北斗、司中、司命、司祿、司人在中壝內,各因其方。其余從食者合千餘神,醊在外壝內。
【這裡依然是星官之屬,不過已經是能夠特意提及的高級星神了】

 北齊每三年一祭。以正月上辛,禘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高祖神武帝配,五精帝、天文等從祀。五精帝於中丘,面皆內向。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伯、雨師、靈星於下丘。眾星位於內壝中。
【這裡應該是把風雨都星官化了】

 後周憲章,多依周制。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其先炎帝神農氏配,五帝、天文並從祀。日月、內官、中官、外官、眾星。

 隋文帝受命,再歲冬至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祖武元皇帝配,並丘上。五方上帝、天文並從祀。日月、五星、內官四十二座,次官百三十六座,外官百二十一座,眾星三百六十座。五帝、日月在丘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漢、內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內壝內,眾星在內壝外。

《通典‧卷第四十三‧禮三‧沿革三‧吉禮二》
 大唐武德初,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景帝配,五方上帝、天文皆從祀。日月、內官、中官、外官及眾星皆從祀。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壇第二等。內官五星以下五十五座,在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百三十五座,在第四等。外官百一十二座,在外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

風師雨師及諸星等祠:
 周制,大宗伯「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祠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槱,積也。詩雲:「芃芃棫樸,薪之槱之。」三祠皆積柴實牲體焉。星,五緯也。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祀五帝以用實柴之禮。鄭司農雲:「司中,三能三陛。司命,文昌宮星也。風師,箕也。雨師,畢也。」能音台。月令:立春後醜日,祭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於國城西南。秋分日,享壽星於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城西北。

 隋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廷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祀天皇大帝、天一、太一、日月、五星、勾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丈人星、孫星,都四十六座。

禮五‧沿革五‧吉禮四
  隋因周制,夏日至祭皇地祇,於宮城北郊十四裡為方壇。大祀,昊天、五帝、日、月、皇地祇、神州、宗廟、社稷。中祀,星辰、五祀、四望。小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諸星、山川。
【 這裡似乎是按《周禮》原來的規制,以司中為天神之屬】

 以上是《通典》所記資料,下面的是由晉至清的二十四史相關的資料摘錄,按先天文後郊祀的記述。

《晉書‧天文志》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計天道。一曰上將,大將軍建威武。二曰次將,尚書正左右。三曰貴相,太常理文緒。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滅咎。六曰司冠,大理佐理寶。

 三台六星,兩兩而居,起文昌,列抵太微。一曰天住,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主開德宜符也。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曰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曰下台,為司祿,主兵,所以昭德塞違也。又曰三台為天階,太一躡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為庶人: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君臣和集,如其常度,有變則占其人。

《晉書‧志第九‧禮上》
 明帝太寧三年七月,始詔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及成帝鹹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於覆舟山南立之。天郊則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軒轅、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勾陳、北極、雨師、雷電、司空、風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也。

《魏書‧志第十‧禮志一》
 二年正月,帝親祀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為壇通四陛,為壝埒三重。天位在其上,南面,神元西面。五精帝在壇內,壝內四帝,各於其方,一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祿、司民在中壝內,各因其方。其餘從食者合一千餘神,餟在外壝內。

 詔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餘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灶、中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隋書‧志第一‧禮儀一》
 梁、陳以降,以迄於隋,議者各宗所師,故郊丘互有變易。
 梁,郊祀天皇上帝之神,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風伯、司空、雷電、雨師,皆從祀。

 按《隋書‧志第一‧禮儀一》所言,梁陳其間,圜丘郊祀之制革故諸多。陳朝時,許享曾奏曰:「梁武帝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下隸,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兩祭之。」然後他有論「風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祀箕、畢二星,復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設星位,任即除之。」按《隋書》所記,此時風伯雨師都有較深的星官化,不過這裡沒有提及一般並列的司中司命,可能時人已經覺得純然乎星官了。

 後齊制,祀昊天上帝於其上,以高祖神武皇帝配。五精之帝,從祀於其中丘。面皆內向。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師、雨師、靈星於下丘,為眾星之位,遷於內壝之中。

 後周憲章姬周,祭祀之式,多依《儀禮》。圓丘則以其先炎帝神農氏配昊天上帝於其上。五方上帝、日月、內官、中官、外官、眾星,並從祀。

 隋高祖時,為圓丘於國之南,祀昊天上帝於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五方上帝、日月、五星、內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眾星三百六十座,並皆從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漢、內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內壝之內,眾星在內壝之外。

《隋書‧志第十四‧天文上》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計天道。一曰上將,大將建威武。二曰次將,尚書正左右。三曰貴相,太常理文緒。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滅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寶。所謂一者,起北斗魁前,近內階者也。明潤,大小齊,天瑞臻。

 三台六星,兩兩而居,起文昌,列招搖、太微。一曰天柱,三公之位也。在天曰三台,主開德宣符也。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曰中台,為司中,主宗。東二星曰下台,為司祿,主兵,所以昭德塞違也。又曰三台為天階,太一躡以上下。一曰泰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為庶人。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其星有變,各以所主占人。君臣和集,如其常度。

《隋書‧志第二‧禮儀二》
 舊禮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隨其類而祭之。兆風師於西方者,就秋風之勁,而不從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於南郊,以天神是陽,故兆於南郊也。兆雨師於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於國城西北十裡亥地,為司中、司命、司祿三壇,同壝。祀以立冬後亥。國城東北七裡通化門外為風師壇,祀以立春後醜。國城西南八裡金光門外為雨師壇,祀以立夏後申。壇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舊唐書‧志第一》:
 司中、司命、風伯、雨師、諸星、山林川澤之屬為小祀。

《舊唐書‧志第四‧禮儀四》
 立冬後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城西北。

《新唐書‧禮樂志》
 大祀:天、地、宗廟、五帝及追尊之帝、後。中祀:社、稷、日、月、星、辰、嶽、鎮、海、瀆、帝社、先蠶、七祀、文宣、武成王及古帝王、贈太子。小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伯、雨師、靈星、山林、川澤、司寒、馬祖、先牧、馬社、馬步,州縣之社稷、釋奠。

 郊祀時以五方帝、日、月於壇第一等,五星、十二辰、河漢及內官五十有五於第二等,二十八宿及中官一百五十有九於第三等

 四時祭風師、雨師、靈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祿。
 風師、雨師、靈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馬祖、先牧、馬社、馬步。

《宋史‧志一》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天之六府也,主集計天道。一曰上將、大將軍,建威武;二曰次將、尚書,正左右;三曰貴相、大常,理文緒;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滅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寶。所謂一者,起北斗魁前近內階者也。明潤色黃,大小齊,天瑞臻,四海安;青黑微細,則多所殘害;動搖,三公黜。月暈其宿,大赦。歲星守之,兵起。熒惑守之,將凶。太白守、入,兵興。填星守,國安。客星守,大臣叛。彗、孛犯,大亂。流星犯,宮內亂。

 三台六星,兩兩而居,起文昌,列抵太微。一曰天柱,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主開德宣符。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曰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曰下台,為司祿,主兵,所以昭德塞違也。又曰三台為天階,太一躡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為庶人,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又曰上台上星主兗、豫,下星主荊、揚;中台上星主梁、雍,下星主冀;下台上星主青,下星主徐。

《宋史‧志五十一‧吉禮一》
【下有:其後,神宗詔改定大祀之言,故時間當在神宗前】立冬後亥日祠司中、司命、司人、司祿

志五十二‧吉禮二‧景德四年:
 判太常禮院孫奭言:「准禮,冬至祀圜丘,有司攝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從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並不設位。」翰林學士晁迥等言:「今司天監所設圜丘、雩祀、明堂、方丘並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嶽、瀆從祀,圜丘無星辰,而反以人帝從祀。望如奭請,以《通禮》及神位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從之。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帝祀昊天上帝,太史設神位版,昊天上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極九位於第一龕;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內坐、五星、十二辰、河漢等內官神位五十有四於第二龕;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於第三龕;外官神位一百有六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有六十於內壝之外。

吉禮六‧大中祥符初:
 有司言:「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於國城東北,兆雨師於國城西北,司中、司命於國城西北亥地,則是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郊,祠以立春後醜日;兆雨師於北郊,祠以立夏後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祠以立冬後亥日。其壇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金史‧志第九‧禮一‧郊》
 設昊天上帝、皇地祗神座。太祖配位。五方帝、日、月、神州地祗、天皇大帝、北極神座於壇上第一等,內官五十四座、五神、五官、嶽鎮海瀆二十九座於壇上第二等,中官一百五十有八座、崑崙、山林川澤二十一座於壇上第三等,外官一百六座、丘陵墳衍原隰三十座於內濆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內濆之外。

《元史‧志第二十三‧祭祀一》
 其天子親遣使致祭者三:曰社稷,曰先農,曰宣聖。而嶽鎮海瀆,使者奉璽書即其處行事,稱代祀。其有司常祀者五:曰社稷,曰宣聖,曰三皇,曰嶽鎮海瀆,曰風師雨師。其非通祀者五:曰武成王,曰古帝王廟,曰周公廟,曰名山大川、忠臣義士之祠,曰功臣之祠,而大臣家廟不與焉。其儀皆禮官所擬,而議定於中書。日星始祭於司天台,而回回司天台遂以翙星為職事。五福太乙有壇畤,以道流主之,皆所未詳。

 南郊之禮,昊天上帝位天壇之中,少北,皇地祇位次東,其從祀圜壇,第一等九位,五帝,日月,北極,天皇大帝。第二等內官位五十有四。第三等中官百五十九位。有人星、司命、司非、司危、司祿、內壝內外官一百六位。

《明史‧志第二十三‧禮一(吉禮一)》
 明初以圜丘、方澤、宗廟、社稷、朝日、夕月、先農為大祀,太歲、星辰、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歷代帝王、先師、旗纛、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壽星為中祀,諸神為小祀。後改先農、朝日、夕月為中祀。

 每歲所常行者,大祀十有三:正月上辛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冬至圜丘皆祭昊天上帝,夏至方丘祭皇地祇,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四孟季冬享太廟,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太稷。中祀二十有五:仲春仲秋上戊之明日,祭帝社帝稷,仲秋祭太歲、風雲雷雨、四季月將及嶽鎮、海瀆、山川、城隍,霜降日祭旗纛於教場,仲秋祭城南旗纛廟,仲春祭先農,仲秋祭天神地祗於山川壇,仲春仲秋祭歷代帝王廟,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師孔子。小祀八:孟春祭司戶,孟夏祭司灶,季夏祭中霤,孟秋祭司門,孟冬祭司井,仲春祭司馬之神,清明、十月朔祭泰厲,又於每月朔望祭火雷之神。

 其王國所祀,則太廟、社稷、風雲雷雨、封內山川、城隍、旗纛、五祀、厲壇。府州縣所祀,則社稷、風雲雷雨、山川、厲壇、先師廟及所在帝王陵廟,各衛亦祭先師。至於庶人,亦得祭裡社、谷神及祖父母、父母並祀灶,載在祀典

志第二十五‧禮三(吉禮三):
星辰壇:
 洪武三年,帝謂中書省臣:「日月皆專壇祭,而星辰乃祔祭於月壇,非禮也。」禮部擬,朝日夕月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則於天壽節前三日。從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星辰。正殿共十壇,中設周天星辰位,儀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從祀南郊,罷禜星之祭。

靈星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禮》『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天府》‘若祭天則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谷數,受而藏之。『漢高帝命郡國立靈星祠。唐制,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以少牢。宋祀如唐,而於秋分日祀壽星。今擬如唐制,分日而祀,為壇於城南。』從之。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每歲聖壽日祭壽星,同日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示與民同受其福也。八月望日祀靈星。皆遣官行禮。三年,罷壽星等祀。」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之祀:
 古無太歲、月將壇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雲師於風師之次,亦自明始。太祖既以太歲諸神從祀圜丘,又合祭群祀壇。已而命禮官議專祀壇壝。禮臣言:「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按《說文》,歲字從步從戌。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周天,若步然也。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所直之神,若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衝之類。雖不經見,歷代因之。元每有大興作,祭太歲、月將、日直、時直於太史院。若風師、雨師之祀,見於《周官》,後世皆有祭。唐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次。宋、元因之。然唐制各以時別祭,失享祀本意。宜以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祇為一壇,春秋專祀。」乃定驚蟄、秋分日祀太歲諸神於城南。三年後以諸神陰陽一氣,流行無間,乃合二壇為一,而增四季月將。又改祭期,與地祇俱用驚蟄、秋分後三日。

《清史稿‧志五十七‧禮一‧吉禮一》
 清初定制,凡祭三等:圜丘、方澤、祈穀、太廟、社稷為大祀。天神、地祇、太歲、朝日、夕月、歷代帝王、先師、先農為中祀。先醫等廟,賢良、昭忠等祠為群祀。乾隆時,改常雩為大祀,先蠶為中祀。鹹豐時,改關聖、文昌為中祀。光緒末,改先師孔子為大祀,殊典也。天子祭天地、宗廟、社稷。有故,遣官告祭。中祀,或親祭、或遣官。群祀,則皆遣官。

 大祀十有三,中祀十有二,群祀五十有三,各省所祀

 圜丘第一成,正位昊天上帝。配位八,首太祖訖宣宗。第二成從位,東大明,次星辰。西夜明,次雲、雨、風、雷。常雩如冬至、大祀、大雩,有從無配。祈穀位次視圜丘第一成。方澤第一成,正位皇地祇,配列祖、列宗。第二成從位,東五嶽,啟運、隆業、永寧三山,次四海。西五鎮,天柱、昌瑞二山,次四瀆。因事祗告天地,不設配從位。

 順治十七年,合祀大享殿,其正位左天帝,右地祇,南鄉。東太祖,西太宗,配之。從祀十二壇,大明位東,星辰、五嶽、啟運、四海、太歲、名山大川次之。夜明位西,雲、雨、風、雷、五鎮、天柱、隆業、四瀆、帝王、天下神祇次之。社稷壇中植石主。東大社,西大稷。北鄉。東配后土句龍氏,西后稷氏。日壇東大明。月壇正位夜明,配北斗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天神壇正中,左雲師,次風伯,右雨師,次雷師。地祇壇正中五嶽,右五鎮,次四海,左五陵,次四瀆,北鄉。右旁京師山川,左旁天下山川。無幄。各省府、州、縣神祇位次,正中雲、雨、風、雷,左山川,右城隍。





長明
作於百色
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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