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經向雙方父母謊稱要和我出門讀書,卻偷偷去和其他男生看電影,丟我一個人在圖書館等她約完會再一起回家;情人節前一個周末,約我出門......去買要送給高中男同學的情人節巧克力。
真是夠了!
我他馬的腦袋給門夾了才會以為那傢伙是要約我出來約會!
我以為我喜歡她那麼久了,她終於情商破蛋了!
當時她挽著我的手,巧笑著在各個櫃挑選要送給心上人的巧克力,櫃姐露出自以為很親切的笑容向我們搭話:「你們是情侶吧!應該是高中生?是來一起買情人節巧克力的嗎?」那傢伙笑著回:「不是耶,我們不是情侶。」
啊啊啊!真是夠了!愚蠢如我才會陪著喜歡的女孩子挑送給別人的巧克力!縱使心中草泥馬奔騰,我依舊忍耐著陪她挑完巧克力。也許我該放棄喜歡她了。她喜歡的人從來不是我啊。
情人節那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忽然下起大雨。她如往常一樣忘了帶傘,很自然的從我的側背包抽出折疊傘。雨下的突然,而她的話更突然。她小聲道:「我失戀了。他跟其他女生交往了。」
我轉頭看她,看不出她有那麼一點失落,我以為是剛才聽錯了,她接著說:「你說說看,像我這麼開朗貼心又可愛的女生怎麼每次追男生都失敗啊?」
我半開玩笑的說:「你來追我,也許就成功了。」
「哼!」她舉起拳頭用不太重的力道槌了我一下,「你喜歡我嗎?你又不喜歡我!為什麼每次都要開這種玩笑。」
感覺到她停下腳步,大雨滂托宛如一道簾幕將我們和雨傘外的世界隔開,回頭只看到她咬唇流淚,我不知所措的想拿衛生紙給她。不就是失戀嗎?以前她失戀也沒看她哭過啊。
「白癡!我喜歡別人是騙你的!」她從背包裡拿出那天我們一起買的巧克力,塞到我背包裡,「你這個綠藻、海藻、單細胞生物!你怎麼都不知道我喜歡你啊!」
呃?
她看我還在狀況外,索性攤開說:「我說要和別人約會,還有喜歡別人都是騙你的!我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喜歡你!」
「我......」原來我才是那個情商為零的傢伙?!
她含淚但口氣兇狠地說:「你如果不同意和我交往的話,以後也不要讓我看到你了!」
後來她從青梅變成我傲嬌的女朋友再變成通訊錄上親愛的老婆,後來更佔據了我身分證的配偶欄。有時聚會她仍會津津樂道地和老友、同學們提起當年她倒追我的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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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這次把女主寫的很傲嬌哇哈哈哈哈。
謝謝路過的大家將這篇文看到最後
,我要回去琢磨我的中篇小說坑了(掩面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