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牛公主:
題目寫不寫沒關係,看得懂在回答什麼就可以了 *_^
當然也很感謝大家熱心的給我意見
看過這麼多意見以後,我心裡比較有點譜:可以拿捏該怎麼做
1。你的答案很詳細,也很誠實(指砲友那句)
說到<砲友>,我猛然想起那些女生會不會也有這種想法!(驚)
事件一的女同學,我是確定她是真心談戀愛的小女孩
只是年紀太輕,太輕易換男朋友和跟人上床
不了解嚴重性!
我暗示沒明講那些商人的男人背後交換上床經驗
就是怕傷了她還太年幼的心
至於後面兩位事件的女主角,性關係隨便,換男朋友隨便+劈腿
還真不知道會不會開放到也把男人當<砲友>
如果是:那真的只能讓我嘴巴張更大了~~~嚇到!!!
你的分析~我很認同
2。對於像事件一我學生那樣的情況:我是可憐和同情她的
事件二三的女生:我就真的會不喜歡她們的行為
我會有這種不同的看法,就是我大約清楚她們的行為心態
(至於是不是小時候有受過其他心理傷害造成的~就不知道了)
3。民調3是我寫這篇文的主因:因為我疑惑多次不知道要講嗎?
你的答案,我感覺也是個不錯的<決定勸不勸的標準>
4。我都忘記:現在多了條強姦罪了!(事件一時這條法律還沒通過)
以後可以拿來提醒學生用,很好的建議:謝囉!
說到生出小孩,讓我想起曾經教過一個男生就是讓女友懷孕了
結果男女家長談到最後=>休學結婚!才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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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炫耀>自己很有行情是不是原罪?
因為我並不會拿這種事情來炫耀
雖然我自己有不少追求者,但是我不覺得有什麼好炫燿的
因為我心裡只是很期望找到一個能真正相愛相處相守的人就夠
一個真的對的人就夠!能真的過得很幸福才值得羨慕吧!
所以很多人追卻沒有適合的人並不會讓我高興,當然就不會想炫耀
06-04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