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7 GP

關於NCC封網疑雲,個人推理

作者:曼珠沙華│2013-08-05 15:16:45│巴幣:14│人氣:2378
在講這件事前,先附上個人道歉,之前關於封網的事有些未盡事宜急著發文。
所以後來我刪掉了,之後弄清楚一些關聯,再重發此篇。

這件事情非常的複雜,這件事我是我想了近兩個小時,後來想到我可以接受的解釋後,我真的不得不讚嘆國民黨,真的是超完美犯罪啊!!!如果我想得沒錯,這手法真的太厲害了!

好,以下請有時要看的讀者動用您的灰色腦細胞,看看我的解釋對不對。

首先,兩則相關的新聞

維護兒少上網安全 NCC8月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2013年7月26日 15:13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隨著數位環境快速發展,上網人口普及,形形色色的網路內容問題層出不窮,為保護心智未臻成熟的兒童及少年免於接觸到不妥網路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將於今年8月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推動網站業者建立自律機制,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等任務,維護兒少上網安全。

近年來,各式新興媒體陸續出現(如IPTV、OTT等),外界多主張低度管理,以免妨礙創新能力及產業發展;NCC表示,由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之內容防護機構,除促進業界訂定自律規範,避免政府公權力過度介入,亦為網際網路事業健全發展及兒少上網安全,找到適當平衡點。

NCC指出,「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將於103年1月1日起承接「WIN網路單e窗口」任務,受理民眾申訴及通報網路內容問題(網址:www.WIN.org.tw),歡迎關心網路安全的民眾加入網路志工行列,共同參與網路內容觀察及通報工作。藉由該窗口專人於第一時間將民眾申訴網路不當內容案件,轉送相關權責機關或網站業者處理,強化政府機關間橫向連繫管道,確保民眾網路問題能快速獲得處理及解答。

NCC強調,未來將與教育部、內政部、文化部、經濟部、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機關共同擔負起督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朝向保護兒少上網安全的任務,建構關懷、效率與參與並重的網路安全防護機制。
-----------------------------------------------------------------------------------------
老實說,www.WIN.org.tw 網站,我看初步時真的嚇到了。理由後述,我們再來看下一個新聞:

NCC將建立網路防護機制


(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6日電)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今年政府已經撥預算,要把現有的網路內容投訴的單一窗口改造,建立網路監看機制。

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到底管不管網路內容,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政府今年已經編了預算,要把現有的網路內容投訴的單一窗口改造成網路防護機制,由NCC負責主導,所有涉及性別平等、兒少福利、衛生等機關,會將部分預算撥來成立此機制。

石世豪表示,NCC會對外發包,以民間受政府委託方式來成立網路監看機制,運作模式跟現有「電信法」第9條就有些關聯。

他指出,此機構會接受民眾投訴,再由小組評議做確認,看是否造成使用者傷害,會有整套處理機制,用官方資源扶助民間做網路防護機制;至於要不要鎖網、離線等,後續手段則要看電信業者跟用戶簽約情況。1020726

--------------------------------------------------------------------------------------

首先,為什麼我看到
www.WIN.org.tw 網站嚇到呢?

因為我發現,它可以跳過了立法程序,直接進入網路控管階段。

他們的法源依據是由各種散布在各法條中拚湊出來的,該網站指出如下:

刑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著作權法
消費者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也就是說,我們一直在等什麼修法啦、立法封網啦等等,甚至ncc一直要的電信法第九條啦…其實都可以不用了。我們在想像,如果封網的法案送立法院我們要去抗議啦、衝突啦…這些通通都可以不用發生,直接進行。

(也就是說,ncc提出的電信法第九條是不是煙霧彈,還是第九條走不通了才想出這招,不得而知,不過我覺得有這東西,電信法第九條可有可無了。)

www.WIN.org.tw是2010年成立的,大家也沒感覺生活有什麼改變對吧。

但是它是有做事的,我看他有讓網站下架移除


處理情形
件數
結案(已處理)
6,671
未逾矩
1,365
已處理(國外追蹤)
4,384
已處理(國內追蹤)
1,190
查無網站(無法連結)
535
接獲的申訴案件
14,145
網站下架移除
2,612

好,我先提出我的第一項推測:

藍色真實(什麼叫藍色真實?請詳見海貓悲嗚之時。雖然它爛尾…):

ncc是因為如果強推電信法第九條將引來腥風血雨,所以去找到這個政府黑機關,想與它結合,或根本它就是封網的備案路線!

反正阿爾貝莉切也不會回應的,我繼續說。

如果2010已經有這種東西了,為什麼不封我們現在所上有害的網站?

這個問題我真的想很久,我只有一種解釋:

藍色真實:

第一,它是政府的黑機關,動作太大會自傷。
第二,馬政府要營造一種假象:「你們看,我可以做,但我都很節制,從2010年就有了耶!但都沒對你們造成生活上的傷害,所以讓我們更加"保護"你們的網路安全,放心啦!」

以上兩理由是並存關係,非單一成立。


www.WIN.org.tw這個網站是個黑機關,跨部會成立。

這種東西是種幽靈,夾在教育部、ncc、法務部、兒童局、衛生署之間。

誰要對它負責?封錯網找誰?預算到底怎麼來的?負責人是誰?2010年到今天,誰審核網
站該不該移除的?

以上全都不知道。

然後這是它的組織架構




你有沒有看過這樣的組織架構圖?

這如果是我學生的作業,我一定把他當掉!

更扯的是,架設這個網站的機關,我找不到聯絡電話,有傳真與email,但沒有電話。至少我找不到。

這樣的部門移除了2612個網站,到底受不受立法院監督?立委知不知道有這個東西?一年有多少預算?

ㄟ!可以這樣幹喔?

好,然後,我們來看第二個問題:

ncc要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與該上網站結合。

而且又表示「由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之內容防護機構,除促進業界訂定自律規範,避免政府公權力過度介入,亦為網際網路事業健全發展及兒少上網安全,找到適當平衡點。」

我是這麼解讀:

也就是說

藍色真實: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  www.WIN.org.tw = 封網行政機關

但NCC會外包,給予他們民間色彩,但指揮權還是NCC。

NCC會封他讓他不爽的網站,但民眾抗議政府封網時會是這樣的:

「沒有啊!政府沒有封你網。那些是民間管理的,當然,你們的訴求我們會盡量跟業者溝通…」

甚至他還可以成立用好幾個民間公司來輪流掌控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讓民眾去吵XX那間比較好,oo那間才好…把真正的問題核心忘卻掉。

而為什麼之前不封,現在不封,不是都有法源了嗎?不是不用經過立法院嗎?NCC為什麼要弄這麼複雜?

就如之前我所推測的:

第一,它是政府的黑機關,動作太大會自傷。

我這麼比方,2010之後到現在,它都是一個幽靈,幽靈不能拿刀殺人,只能作祟,陽氣較重的它拿它沒辦法。

但小網站的真的有影響,如魚夫、蘇餅教授的網站就據說曾被防毒軟體評為惡意網站。雖然是不是他們搞的仍在存疑。

而現在,ncc幫他做了一個屍體─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讓它鬼附身。

鬼附身後的幽靈有了肉體,就可以拿刀殺人了。


然後我們再來看另一個問題:

可是NCC說「至於要不要鎖網、離線等,後續手段則要看電信業者跟用戶簽約情況。」

是不是就像小天使一樣?

我這麼說,也許剛開始是,也許永遠是,但也許永遠不是。

基本上馬政府說過的話是不能信的啦!千萬別把他們的承諾當真。
有錄影存證的話都敢吞回去了。

好,就算不食言,他們有幾種玩法?

玩法1.成立後撤換石世豪嘛。

新ncc主委:「石世豪答應的,我又沒答應!」

玩法2.指揮中華電信

「契約上啊加註一條:用戶同意中華電信配合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監控保護本人網路。」

不簽可不可以?當然可以,中華電信拒絕幫你提供網路服務而已。
--------------------------------------------------------------------

這幾招扣在一起漂亮在哪?

1.封網不用經過立法院

2.責任外推,民間業者認定問題,與政府無關。你們民間去互鬥,有時政府還可以出來扮救世主,處罰民間業者給大家看。

這完全是共產黨進化版哪!共產黨的統治術都沒這麼漂亮的。

然後大家會出來抗議嗎?

你根本不曉得要在哪個點上跟他抗議!

問題出在ncc嘛?他說,沒有啊,我只是要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www.WIN.org.tw?它到底有沒有負責人不知道,還跨部會可以互踢皮球。

讓人民跟看不見的敵人對打,整個封網行動化整為零。但就是可以達成目的。

好,以上解說完畢。(說真的,我好懷疑多少人聽得懂?.......)

然後,大家想看看小妹推理對不對,是否有殊漏。
如果無誤,那我們來想對策吧。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11547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1 篇留言

.
他們的連絡電話在登記網站時就有了:
http://www.whois365.com/tw/domain/win.org.tw
負責人看來是白絲帶協會的人
http://p.tl/0l5v

08-06 00:28

曼珠沙華
喔?!謝謝,那真是更有趣了。
08-06 00:35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7喜歡★jcange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個人看洪仲丘案所覺一些未... 後一篇:我決定把真相寫出來-E ...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optasia巴友
漫畫:《鋼彈同人(下) 03》於小屋更新,歡迎同好蒞臨觀賞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20:30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