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明白。
從頭說起是這樣的:
之前颱風登陸時,把基隆外婆家頂樓的鐵皮屋頂給掀了。為此,舅舅請認識的人找工匠來維修;當天完工後,一夥人下工便去喝酒,不知道為什麼起了口角,打了一架,當下也沒甚麼大事,各自回家了。這件事舅舅沒參予攪和,開打前他就已經退席,窩回家裡了。
四天之後,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死了。
舅舅這件事瞞著整家人沒說,直到收到法院傳票要出庭作證,這才東窗事發。
我剛才下班,才從老娘口中得知這件事。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我一派輕鬆地答道:「他沒跟任何人說,就是怕人擔心,就算告訴了你們……」我笑著說:「除了窮緊張以外,你們還能幹麼?」
ㄆㄧㄚ!啪!
老娘賞我左右臉各一個鍋貼、一陣痛罵。
到底是我看待事情的角度已經越來越不像人?還是這件事真這麼嚴重?我講的是實話吧!
我真的不明白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抓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