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我之所以這麼在乎屆時2014版本的Godzilla在台灣的譯名,是因為其實哥吉拉在台灣也算是有一份特殊的情感在。
是的,我們從小到大都叫這隻相當威猛、又有點憨厚可愛的恐龍怪獸,叫哥吉拉,這個中文音譯也與日文發音相當近似。小的時候我曾在超商買了一捲名為登陸沖繩島的哥吉拉電影錄影帶,更是去電影院看了當時作為暫別影壇之作的「恐龍帝國」。就這樣,這隻對日本具有特別意義的怪獸深深烙印在每個人童年的回憶裡。
1998年,美國好萊烏買下東寶哥吉拉的版權,改拍成酷斯拉。結果童年心中那個威猛又憨厚的怪獸,搖身一變,變成在紐約到處鑽洞穴和吃魚的大蜥蜴,讓我有點失望。不過美國本土票房也完全呼應了我的心情,票房慘輸去年同期上映的侏儸紀公園:失落的世界(失落的世界首周票房9200萬,酷斯拉僅有5500),全球票房更是只有勉強打平成本的。不只日本人不領情,連美國本土觀眾也不太買帳。
如今,華納與傳奇影業合作進行第二度哥吉拉的翻拍。不過以這次陣容來看,這一次不僅是翻拍,而是賦予哥吉拉一個新的出發點。因為這一次的哥吉拉電影連東寶公司都大陣仗介入了製作行列,可以說是延續了日本傳統哥吉拉得血脈,不再會出現美國好萊烏獨自胡來的情況,而華納負責全球的哥吉拉電影發行,唯獨日本則是交由東寶公司自己發行。從此可知,這一次哥吉拉京與過去的酷斯拉有很大的區別。
所以在台灣的譯名上我比較堅持的是,也要延續之前台灣對於日本Godzilla中文譯名:哥吉拉。如果有去瞭解這一次2014 年版本的Godzilla的製作方式跟方向,你會覺得這樣的堅持是有它的道理在。在日本東寶加入製作陣容之後,Godzilla將會減低科幻色彩,回歸到怪獸傳奇的風格,造型上更是在原作與寫實之間截取到平衡,所以基本上會跟之前失敗的酷斯拉沒有瓜葛。從目前釋出的海報看來,色彩跟風格與日本傳統的Godzilla相當近似。延續台灣中文的譯名,除了可以爭取到老一輩忠實的哥吉拉影迷之外,更可以突顯出這一次Godzilla堅持原作精神的企圖心。
之前有與知名的電影情報網站:HypeSphere據理力爭過這譯名這件事情,他們仍舊稱作這一次新版的Godzilla為「酷斯拉」。他給予我的理由讓我更是不能接受,因為他們的理由是「要與日本版本有所區隔,所以叫做酷斯拉」。一來,酷斯拉的版權是屬於SONY,兩者要有瓜葛根本不可能。二來這一次日本東寶親自介入製作,就是為了能和美國作出既有日本原作精神與型像、又有好萊烏精湛特效技術的高娛樂之作,實在沒有區別的必要,基本上這也算是日本哥吉拉正統的系列作之一。酷斯拉對日本人來說是一個對於國寶級怪獸的凌辱,想當然而更不可能希望兩者之間會有連繫。
對於圖片中他們最後給予我英文的回覆,我覺得是他們不了解我所堅持的重點。知名的True Movie觸電網與iLook都將明年要上映的Godzilla譯作「哥吉拉」,因為他們都有深入去了解這一次Godzilla製作陣容與方向與過去的酷斯拉的相異性。因為這一次是忠於原著之作,內部一定都有哥吉拉影迷熟悉的部分,所以譯作哥吉拉算是延續過去台灣人對於日本Godzilla的情感。
我覺得HypeSphere在這一部分沒有做得很細心。而且就像是七龍珠,美國拿去翻拍成電影版,台灣電影商也沒影另外翻譯成「龍球」或是「神龍珠」等與漫畫原作相異的名稱。
但儘管如此,我最怕的還是到時台灣華納也沒有去深入了解Godzilla在台灣的背景,繼續延續那個黑歷史之作的酷斯拉之名。稍早之前我也親自寫信寄去台灣華納兄弟臉書粉絲團給予建議,不過我覺得單以我的力量是不夠的。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忠實哥吉拉影迷向台灣華納反映,讓他們知道「哥吉拉」這個翻譯名是有深遠的背景與意涵的。

當年在宜蘭羅東戲院看的恐龍帝國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