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時軼事(四十六)——領導與下屬
領導與下屬之間的事情有悲劇也有喜劇,悲劇殘酷,有違於和諧,還是講些輕鬆的事情,反正現在也不講究把筆當作刀槍使了。
延陵縣在今日的江蘇句容附近,唐朝的李封在延陵當縣令時對待犯錯誤的下屬不打不罵,而是採取一項很另類的懲罰措施。李縣令那裡備有一些綠顏色的頭巾,哪個下屬犯了錯誤就取出一條讓其裹在頭上,錯誤犯的重多裹些日子,犯的輕少裹些日子。綠頭巾從漢代起就是下等人裹的,到了唐代仍然是這樣,所以每當犯了錯誤的官吏裹著綠頭巾在延齡縣走來走去時,人們都會露出鄙視的目光甚至在背後指指點點。輿論的壓力是很大的,縣里的官吏們都把這當做莫大的恥辱,私下里相互警告說可別戴上綠頭巾。
自從李封採取了這項措施後,延陵縣的各項工作都走在全州的前列。
到了元、明的時候,綠頭巾成了娼妓家男子的專用品,最終演化出綠帽子一詞。
唐高宗時期,邢州刺史權懷恩調任洛州長史。
洛州是東都洛陽所在地,最高行政長官是洛陽牧,由親王擔任,但這個洛陽牧只是掛個銜,真正管理州務的就是洛州長史。當時唐高宗就在洛陽,從地方一個刺史調任洛州長史相當於一個省長出任首都的市長。
得知新任長官就要進入洛州境內的消息後,洛州府派遣參軍劉犬子前往州界迎接。劉犬子早早就來到官道上兩州交界處等候,遠遠地看到長官一行朝洛州地界馳馬而來,就退到官道的左邊跪拜行禮。
權懷恩看見了跪在路旁的劉犬子,也知道這是洛州派來迎接自己的官員,按照常理他應該下馬相見然後一同前行。但權懷恩託大,策馬揚鞭疾馳而過,連招呼都沒有打。
沒有得到長官的允許劉犬子不敢上馬,只得牽著馬在後面追趕。步行怎麼說也追不上快馬,追了二百多米眼看著就要望塵莫及了,跟梢把疑犯跟丟了那是失職,來迎接領導讓領導把自己甩了也是失職,劉犬子也就顧不上什麼允許不允許了,飛身上馬去追趕權懷恩,到了前方的驛站總算追上了。
驛站內,權懷恩趕了一天的路人困馬乏,讓人打來熱水要燙腳,看到站在一旁等候指示的劉犬子,權懷恩把腳一伸說你把靴子給我脫了。
靴子脫完了,權懷恩順口問了一句,洛州有幾個參軍呀。
劉犬子回答說,按照朝廷正式的編制是六個,分別是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還有一個編制之外的員外參軍。
權懷恩覺得奇怪就追問為什麼出來一個員外參軍,劉犬子回答說,這個員外參軍是專門給長史脫靴子的。
劉犬子的話是棉裡藏著鋼,照著權領導的身上砸,權懷恩聽罷心中一驚,一個小小的參軍竟敢當面砸刮頂頭上司,這種態度讓他突然想到一個詞:來歷。這個問題要搞清楚,洛陽城現在是天子腳下,那裡的官員不是直接就是拐彎抹角的通著天。
權懷恩問劉犬子:「君誰家兒?」權懷恩先軟了下來,他在問話中用了一個尊稱:君。
劉犬子回答:「阿父為僕射。」
果然這個劉犬子大有來歷,當朝宰相只有一個姓劉,那就是僕射劉仁軌。權懷恩搞清楚這個問題後心情很不好。
到了洛陽之後少不了要去拜見各級領導,到劉仁軌那裡去的時候權懷恩是忐忑不安的。
宰相劉仁軌已經從兒子口中得知了脫靴這件事,在談完公事後他對權懷恩說,你原先在外地當刺史有些事情可能不太注意,現在到了天子腳下要學的謹慎些,參軍雖然地位不高但終歸是朝廷的官員,怎麼能讓他去脫靴子呢,這不是把朝廷的官員混同於私人的奴僕嗎。
權懷恩從劉仁軌這裡回去之後就請了病假,十天之後朝廷發布了新的任命,權懷恩調任益州刺史。益州雖說也是數得上的大州,但和洛州相比還是差了一級。
張封建在徐州擔任節度使時很喜歡崔膺的文筆,把他召到節度府當賓客。這個崔膺有些顛狂,時不時會作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
有一次崔膺跟隨張封建來到軍營,軍營中自有軍營的規矩,任何人不得違犯。當年在郭子儀的軍中,郭家乳母的兒子犯了不准在營中隨意騎馬奔馳的規矩,照樣被都虞侯杖殺。為這事郭子儀還嚴肅的批評了自己的幾個兒子,原因是他們不去維護軍法反倒指責執行軍法的都虞侯不看僧面也就罷了竟然連佛面也不看。
崔膺到了軍營卻不守規矩,竟然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突然高聲大叫:有賊偷了我的馬!軍中的將士聽見喊聲紛紛披上甲胄操起傢伙出門察看,這賊人有些忒大膽了,竟敢在軍中行竊。張封建聞聽崔膺丟了馬立即下令封鎖營門抓捕盜賊,負責軍將向崔膺詢問丟失的馬匹是什麼顏色有何特徵,崔膺回答說天剛黑的時候這匹馬還在俺書案的毛氈下面。這番回答弄得軍將不知所云,再仔細問過才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原來天快黑的時候崔膺藉著酒興揮毫畫了一匹馬,隨手壓在毛氈下面,半夜的時候酒醒了就想到那幅畫,揭開毛氈時發現畫不見了。
為了一幅畫半夜在軍營中大喊大叫那是違犯軍法的,軍法中規定:「無故驚軍,叫呼奔走者斬。」軍中的兵士不了解文化人的秉性,半夜受驚氣得要命,恨不得殺了崔膺進而食其肉,多虧主帥張封建把他藏了起來才免遭災禍。
第二天,張封建設宴招待各級將領,席間皇上派到徐州軍的監軍對張封建說,咱們兩個做個約定,我提出的要求你必須滿足,作為對等你提出的要求我也必須滿足。張封建同意了這個約定,於是監軍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把那個擾亂軍心的崔膺交給我處理。既然是有約在先,張封建也就沒有猶豫的將崔膺交了出來,這文人的命運看來是兇多吉少。大家繼續喝酒,酒過一巡,張封建說我也提個要求,把那個崔膺還給我。監軍也只好遵照約定同意了這個要求,崔膺毫髮未損又回到張封建身邊。
參加宴會的人們開始時認為監軍給節度使設了一個套,到這會兒才明白監軍的那個約定是無用功,正負相抵等於零。
還有一件小事算是插花。
唐高宗時期鄭仁凱在密州當刺史,他的一個僕人述說自己的鞋子破了,實在是沒法再穿。鄭仁凱表示這個問題很好解決,我給你再搞一雙。再弄上一雙鞋有幾種方法,去買或者讓人現做,鄭刺史的方法與眾不同,他要等機會。過了一會兒機會來了,刺史府的門夫出現在院子中,鄭仁凱對門夫說,廳前那顆樹上有一個啄木鳥的鳥巢,你上去把那裡面的小鳥掏下來。
門夫服從命令脫了鞋上樹去掏鳥巢,鄭仁凱乘機讓僕人拿走了地上的那雙鞋。
那個時候門夫和僕人是有區別的,門夫是當地的百姓,他們按照規定要輪流到州府去服徭役,吃穿自理。而僕人則是主家僱用的,吃穿由 雇主提供。這個鄭刺史是有些吝嗇,所以要在門夫身上撈油水。
門夫丟了鞋子不敢吭氣光著腳回家去了,鄭仁凱在一旁暗自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