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說亂評】電影《捍衛聯盟》─最強的力量,是相信!
導演:彼得雷姆西
配音:《鋼鐵擂台》休傑克曼、《福爾摩斯2:詭影遊戲》裘德洛、《搖滾時代》
亞歷鮑德溫、《星際爭霸戰》克里斯潘恩、《購物狂的異想世界》艾拉費雪
預告片
在我們小時候,我們總是相信著這些奇幻人物的存在,像是聖誕老人、清廉的政治家...但是當我們長大後,卻忘記了這些曾經帶給我們力量的虛幻人物,雖然他們虛幻,但是他們給了我們夢想!本片的創造由來,就是由原作作家威廉喬伊斯的六歲女兒的幻想,一句:「兔子跟聖誕老人是不是朋友」,開啟了這位作家失去已久的想像力與奇幻思考,當故事越編越大時,他當下決定要把這個故事變成一個劇本,也就是本片──《捍衛聯盟》!
由夢工廠製作,和《史瑞克》製作團隊聯手打造!再創兒童版的《復仇者聯盟》!
故事一開始就從一個奇幻的場景...黑暗、陰鬱的氣氛與冰冷的河水包圍著傑克凍人,在一陣死寂當中,這感覺令人不寒而慄。但是,奇幻的月光出現了...將傑克凍人整個包圍,賜予他力量,但是他卻發現自己卻不為任何人所見...因為...他不是大家所相信的一個事物...
在三百年後的現代,傑克凍人依然尋找自己存在的真相,也不斷地向月亮尋求答案,就在此同時,黑暗的力量正在悄悄甦醒...也因此,在北極的聖誕老人招集了四位守護者,分別是牙仙、復活節兔子跟沙沙(夢境)準備對抗黑暗的來臨...
原本不說話的月神,突然顯現,並且選傑克凍人為新任守護者,這是月神的意思,但是...事情會順利進展嗎?傑克是否能找回自己的記憶,與生存價值呢?
不得不說,這位主角:傑克凍人真的很帥氣!比其往年動畫電影中,主角時常有可能是柔弱成長之類的階段,傑克凍人從一登場就煞盡眾人目光。帥氣的白髮、年輕又有活力的少年模樣,平時,像少年般愛玩耍的個性,但是在必須要負責任的重要時刻,又可以說是盡心盡力。可以說是近年來少見,再加上由克里斯潘恩充滿帥氣的聲音配音,更是為角色加分不少!
整個故事以他為中心打轉,環繞著認同、責任等議題打轉,卻又不失歡樂氣氛,四位守護者角色的形象也是相當立體,各自都代表自己所象徵的事物。
其中不乏歐美童話故事經常出現的牙仙,不過她戲份比較少,也比較不重要,是有點可惜的,但是她戲中可以說是掌握了傑克凍人的出身秘密,還是有其登場的必要性。
再來是由休傑克曼所配音的復活節兔子,他跟傑克凍人的互動可以說是電影中相當出色的一環,因為傑克凍人象徵著冬天,而復活節彩蛋則是擺在戶外,所以當冬天來臨時,復活節活動就會受到影響,也因此兩人在電影中也是經常鬥嘴,不過復活節兔子跟他外表不同,其實內心也是充滿著關心與熱情,畢竟他也是歡樂的象徵之一(笑)
(不過休傑克曼的配音聲線超多...真是個超強又厲害的演員啊,能配音又能演戲)
不喜歡多話的沙沙,總是用他製造美夢的金沙跟別人對話,在電影中雖然一句台詞都沒有,但是讓狐狸我也同樣超級喜歡,不僅在造型上討喜可愛,也對那種不說話,卻默默發揮力量的人物感到喜歡,且他是所有守護者中力量最強大的!(美夢是不管哪個人都會做的)
(像是美夢俱樂部)
最後是整合四人的聖誕老人──北佬,強勢的態度跟刺滿手臂的刺青,給人完全不同於一般聖誕老人的強勢力量,反而比較像是東尼‧史塔克或是黑幫老大,在電影中帶給大家許多的歡樂,也給了我們對於平常聖誕老人形象的一種逆轉,畢竟他要在一天之內送幾億份的禮物啊(笑)
有了充滿魅力的主角群,當然也要有著擁有邪惡魅力的黑暗反派出現啊!就好像星際大戰的達斯‧維達(黑武士)一樣。本片的反派,代表著恐懼與黑暗的僻奇,他也是希望大家認同,但是人們心中總是相信著所謂的快樂事物,像是聖誕節、牙仙、美夢等等(那有玩美夢俱樂部的不就www)所以僻奇決心要摧毀這些,讓黑暗時期再次到來!這位反派可以說是純粹邪惡,也充滿魅力!
前面也提過,這部電影主要環繞著相信與責任,作為守護者是一種責任,就好像身為一個人,一定有其任務存在,這是無庸置疑的。而相信呢??則是世間看到我們的付出之後,給我們的一種無形回報。當我們做了需多,同樣也需要相信,沒有被相信的人,一定是最痛苦的。就好像犯人在服完刑期之後,為了通常都會很痛苦一樣,因為沒有人再相信他了,雖然他有犯過錯誤,但是他一樣會有感受,就好像電影中的反派僻奇,現實中,就有可能跟僻奇一樣,犯下更大的錯誤,來讓人相信他是邪惡等。
而主角傑克凍人,直到最後才找到自己的生存意義所在,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同。其實,如果正面看待,事情會往好的方向前進,但是如果用了錯誤的方法取得認同,其實只會更孤單而已。每個人都希望認同,有時候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這是一部充滿教育意義,但是又帶有極高的娛樂性質!大家如果希望放鬆,近期看《捍衛聯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片尾有彩蛋唷,記得要把工作人員列表看完!狐狸自己忘記了QAQ...
狐說亂評:
(狐狸沒看3D版本唷,抱歉)
傑克凍人帥氣:9
四位魅力守護者:9
教育意義:9
劇情:7
平均:8.5
文章內容聲明:文章內圖片皆符合
著作權法 ─ 第五十二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為合法圖片之利用。 法條來源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聲明:文章皆為本人所寫,內容如要轉貼請告知。文章關於資料性的事實,有可能取自網路之部份,但後續詮釋皆為親手親筆親自之心得。劇照取自雅虎電影、電影預告截圖,可自行取用,絕非盜版。但是以下這張照片視同為證明此文為本人所寫之證據。
歡迎轉貼,但請附來源(無須告知,但是請附來源)。如轉貼未盡告知義務且自稱為原作者,將尋求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