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月.幻:
嗯,了解
標點符號雖是算是見仁見智,但敘述完一件事情最好應該以句號結尾
可以想像成,說一句話說到要換氣的地方就放句號
如果一口氣念不到下一個句號或冒號,表示分段可能需要改善
文章雖然說可以這樣現在這樣排版,但這樣算是比較非正式的方式,除非是詩
以第一段來說,我嘗試統合分段,並在不更動內文的情況下改正標點符號,如下
生長於農村的村民,擁有一名弟弟。從小不喜歡戰鬥,父親是個獵人,所以也被逼著學武術;在15歲時,父親為保護村莊受到傷害而死去,從此更加討厭戰鬥,認為戰鬥僅僅會奪去自己最喜歡的事物。
基本上就是這樣,像原本那樣切開,可能在閱讀上會比較愉快(?),不過算是非正規的方式
> 養父則為鍛造師,但在村莊中也只能打打農具而已。
> 但其實,其養父過往在大陸上是個知名的武器鍛造師,
這段算是很基礎的錯誤,結尾是用逗號而不是句號
> 但命運…
點用六個一組比較正式 → ……
> 藏在了密室之中,連帕恩都不知道..。
六個點的後面不可以有句號或是逗號,因為他已經是標點符號了,這樣等於是在逗號後面馬上接一個句號那樣的錯誤
> 其天賦更超過了養父,連其養父也不得不說,
> 『過往我一直以為我的技術是整個大陸數一數二,
> 沒想到今天竟被超過了!』
在說話的部分,應該是用冒號而非逗號,例如
其天賦更超過了養父,連其養父也不得不說:『過往我一直以為我的技術是整個大陸數一數二,沒想到今天竟被超過了!』
P.S 這段文意也有點小問題,數一數二被超過並不很奇怪,應該用"大陸第一"就好;或是維持原樣,在被超過的地方加字成為"竟被一個毛頭小子超過了!"或"竟被自己的徒弟超過了!"之類的,會比較正常一點
大致上就這樣,當然沒有一定都要這樣就是了
只是比較正常的作法
07-06 18:08
長信:
謝謝大師 <(_ _)>
07-0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