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看到這麼好笑的新聞
比連續劇還扯,有保留價值
引自蘋果日報2010.11.18的報導
煮麵睡沙發 賊侵宅裝熟
自稱「妳哥朋友」 跟屋主女兒瞎扯10分鐘
【林世雄╱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通緝犯上周六晚間潛入一戶公寓行竊,偷得一千元欲離開時,剛好有人返家,嫌犯躲進陽台抽菸殺時間,午夜肚子餓了,跑進廚房煮泡麵;屋主女兒驚醒察看,被竊嫌自稱是「妳哥哥的朋友」騙過,陪他聊天十幾分鐘,最後竊嫌悠哉吃完泡麵、還在沙發睡到隔天近午才被發現就逮。
警方調查,竊盜通緝犯張易霖(三十歲,有竊盜前科)上周六、自己生日當晚六時許,潛入大里市新義路一戶公寓,發現公寓大門沒鎖,輕鬆開門進屋內,在屋主讀高中女兒的房間抽屜內偷到一張千元鈔。
張嫌得手後原本要離去,此時屋主的兒子返家,他立即躲到陽台想找機會脫身;結果等了六個小時之久,期間還在陽台抽菸打發時間,隔天零時許,見屋主的兒子、女兒紛紛入睡,張嫌因一整天沒有吃東西,飢腸轆轆,進屋到廚房找一包泡麵,竟拿起鍋子煮開水煮泡麵。
屋主女兒聽到廚房有聲響,從房間走到廚房察看,看到張嫌理個平頭,戴黑框眼鏡,看起來像是學生,便隨口問說:「你是我哥哥的朋友嗎?」機警的張嫌回答:「我是啊!」屋主女兒和張嫌聊十多分鐘,才回房間睡覺;張嫌則是吃完泡麵後,累攤睡在客廳沙發上。隔天中午時,屋主兒子起床詢問妹妹:「客廳沙發上躺的那個男人是誰啊?」妹妹一臉狐疑地說:「他不是你朋友嗎?」兩人才發現屋內有陌生人立即報警,張嫌見到警方前來,一度想跑被警方制止,警方從張嫌口袋找到一千元證物,張嫌只好乖乖被帶回警局,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轄區內新派出所副所長謝萌家說,鄭家可能平日常有朋友來,所以家人對陌生人出現的警覺性較低。謝萌家建議,家人外出時,可以考慮開一盞燈或是打開收音機,同時,在大門處加裝感應式探照燈,讓竊賊比較不敢接近,另外如果舉家外出多日,可以到派出所申請加強巡邏,維護住家安全。 竊嫌在陽台躲6小時,趁屋主一家人入睡後,泡到廚房煮泡麵,屋主女兒驚醒,竟以為他是哥哥朋友,還陪他聊天十多分鐘。
把別人家當旅館啦
包吃包住,還有女生陪聊天
這小偷還真招搖,代價是被逮捕並帶給全國讀者一篇好笑話
另外也有一個偷兒也有趣,偷騎機車還會幫忙加滿油再停回去
這就叫盜亦有盜
雖然偷是不對的行為,但若全天下的小偷都能像他就好